从府办转发市勘定行政区域界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从化市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200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局以上单位:、
市勘定行政区域界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从化市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勘定行政区域界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内)反映。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
从化市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5〕100号)、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做好行政区域变更后勘界工作的通知》(粤民区〔2006〕48号)和广州市民政局《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07年行政区域界线检查工作的通知》(穗民〔2006〕174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计划对全市行政区域界线进行联合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有市级行政区域界线3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4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12条。其中,属于今年联合检查的县级行政区域界线2条(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从化市)。镇级行政区域界线12条,需要重新勘定。
二、工作目标
2007年10月底前,完成我市与增城市、花都区行政区域界线和市内各镇(街)之间行政区域界线的联检工作。
三、组织领导
调 整市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民政工作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府办、民政、国土部门领导担任,成员由公安、规划、林业、水利、财政等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我市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处理全市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日常事务,总结、汇报全市行政区域界联检情况。各镇(街)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相应成立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镇(街)行政区域界联检工作。行政区域界线所涉及的村委会也要抽调专人,配合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的联检及界桩的管理维护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07年6月15日—7月5日)
1、在6月20日前,市民政局对我市行政区域界线有关资料进行梳理,制定有关工作方案。
2、在6月25日前,召开市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我市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
3、在7月2日前,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会议,部署界线联检的有关事项。市行政区域界线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和各镇(街)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
4、在7月5日前,各镇(街)要相应成立机构,并召开会议,把有关工作布置到所涉及的村委会一级。
(二)实施阶段(2007年7月6日至9月30日)
本次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由市统一组织安排,各镇(街)参与实施,各有关部门和涉及的村委会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各项有关工作。
对市内镇(街)一级行政区域界线,根据各镇(街)的地理位置,将涉及的有关镇(街)分成4个片,分片开展联检工作。在做好自查、联检的基础上,分片召开工作会议,集中签署镇(街)行政区域界线联检记录表,行政区域界线确认书和有关图纸。
1、7月6日—7月21日,集中地点:温泉镇,涉及吕田、良口、温泉、江埔、城郊等镇(街)4条界线:吕田——良口,良口——温泉,温泉——江埔,温泉——城郊。
2、7月22日—8月6日,集中地点:城郊街,涉及城郊、江埔、街口、太平、鳌头等镇(街)4条界线:城郊——江埔,城郊——街口,城郊——太平,城郊——鳌头。
3、8月7日—8月22日,集中地点:太平镇,涉及太平、街口、江埔、鳌头等镇(街)3条界线:太平——街口,太平——江埔,太平——鳌头。
4、8月23日—29日,集中地点:街口街,涉及街口街江埔街的1条界线:街口——江埔。
5、9月16日—9月30日,对在联检过程中出现调整或争议的边界地段,开展调查取证,商议处理方案,按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对有关界线进行全面测绘。
(三)总结、上报阶段(2007年10月1日至30日)
总结联检工作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完成相关资料的立卷归档及上报工作。
五、联检内容
(一)行政区域界线
按照1996年我市各镇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为基础,着重检查现五镇三街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界线及其两侧地貌、地物有无明显变化,界线实地位置是否清晰易认。
(二)界桩
1、按原勘界确定的界桩位置,重新核定。需增设的界桩,由边界线双方共同确定后,由测绘队进行测绘。
2、界桩制作,埋设由市统一负责,埋设时边界线双方人员在场,并拍照存档。
六、联检方法步骤
(一)联检前的准备工作
每条界线在联检前,准备好该界线的协议书,协议书附图、界线走向示意图等资料复印件,联系好相关的施工队和测绘队,做好相关的工具物资准备。
(二)边界双方要根据原已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各自开展全面的实地勘查,掌握边界线变化情况。
(三)对重点地段和界桩点实行联合检查
按照联检计划确定的时间,界线涉及的双方必要时要一起到界线实地逐段、逐点详细核对界线及其标志物等的变化,对检查出的问题,双方共同提出处理意见,填写界桩点和界线地物、地貌变化登记表。
(四)要处理好联检工作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1、界线联检后,组织双方的镇(街)签订有关行政区域界线确认书。
2、重新议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明确管理分工和职责,要建立界线、界桩签约委托管理制度,由分工负责管理的一方所涉及的有关镇(街)、村(居)委会和专人签订界线、界桩管理责任书,明确各方的界线、界桩的日常巡查、维护等方面的职责,确保界线管护责任到村,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的宣传工作
要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和原则及已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使当地基层干部和群众对行政区域界线的走向能明确地了解和掌握,并在生产生活中自觉遵守。
七、工作经费
联检工作经费由市、镇(街)分担负责,其中:市负责有关资料制作、图纸的测绘、界桩、会议、培训及市有关工作人员等费用;毗邻双方的镇(街)负责界桩的维护及镇(街)有关人员等费用。
从化市勘定行政区域界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