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星河山海湾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南沙星河山海湾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广州智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南沙区环保局拟对广州南沙星河山海湾一期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成情况
广州南沙星河山海湾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西侧。项目总投资约3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7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63988.24m2,总建筑面积736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4栋高层住宅楼(3栋20层,3栋26层,6栋30层,12栋33层),40栋多层住宅楼(15栋7层,14栋8层,11栋9层),50栋低层住宅楼(均为3层)、小学(4层)、幼儿园(3层)以及配套公建和商铺。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目前一期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2.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6栋33层住宅楼(自编G1-G6)、10栋9层洋房(自编Y1-Y10)以及配套公建和1个地下车库。项目设置1台600KW的备用发电机,不设锅炉、中央空调系统。现申请广州南沙星河山海湾一期建设项目验收。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格栅井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南沙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备用发电机尾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加碱液)处理后经内置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项目选用了低噪型设备,设置了专用机房,并进行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项目批复文件齐全,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已办理排污口规范化手续。
(二)验收监测结果
1、工况
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期间运行正常,各工序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2、项目污水排放口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磷的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3、项目发电机废气排放口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色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4、项目边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暂存场所,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抹布、装机油废铁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于2014年6月10日至6月16日在南沙区政府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南沙开发区环保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联系电话:020-39912150
Email:sgk12345@t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