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将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工程项目申请用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工程项目用海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小虎沥水道。项目申请用海面积为0.6345 公顷,项目用海方式为其他方式(一级方式)中的海底电缆管道(二级方式),海域使用类型为海底工程用海(一级类)中的电缆管道用海(二级类),申请用海期限50年。
一、具体界址坐标:
二、公示时间: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7日。
三、若在公示期内对项目用海有异议的,请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书面提出。
四、联系方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D栋4楼;邮编:511483;联系人:胡卓彦;联系方式:39053749。
特此公示。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