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全面完成新增中央投资水利项目建设任务
去年底,国家下达了新增中央财政预算内拉动内需项目资金1100万元,其中城区防洪堤300万元,农村饮水安全800万元。项目下达后,平昌县水利局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地点分散重重困难,采用多种措施,克难攻坚,通过3个多月的艰苦奋战,新建城区防洪堤一级挡土墙300米,高程全面达到297米;新修36处村级集中供水工程,改造9处场镇供水管网,解决了2万人饮水困难。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上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为组长,纪委、水利、发改委、财政等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县长与乡镇长签订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责任书》,并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一表清”,严格按照“三问”开展行政问责。
二是严格施工程序。按“时间缩短,程序不减”的原则,坚持每处工程多种方案优化,严格按照建设审批程序进行招标和比选;推行技术人员指导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每处工程固定一名技术员驻点指导,严把建筑材料和施工质量关,彻底杜绝“豆腐渣”工程和“烂尾”工程。
三是狠抓工程进度。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该县实行倒排工期,昼夜施工。即使在春节期间,城区防洪堤和18处农村集中饮水安全工程照常施工。为限期完成各项任务,建设业主根据工程实际,制定了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奖先惩后。城区防洪堤建设制定了阶段性任务评分考核办法,85分以下惩现金500元,每少一分加惩200元;90分以上奖现金1000元,每增加一分加奖200元,阶段考核第一名发流动红旗,此举大大加快了工程进度,该项目不到两个月就完成了目标任务。
四是逗硬目标督查。县重大项目督查办公室抽派专人督查,对照落实“一表清”;水利局成立项目督查办,按照目标任务要求,逐项对照检查落实,并将项目完成进度、存在问题在《工作动态》中予以通报。
五是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管理办法,坚持各项工程建设项目公开,国家补助资金落实专人专帐管理,实行县级报账制,竣工后办理竣工决算,接受审计监督,确保国家资金有效使用、工程建设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