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2011年第二批不合格保健食品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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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按照国家、省、市局的要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近日开展了“2011年第二批保健食品抽验不符合规定产品”监督检查。检查组先后对我县的医药公司、各个药店进行了为期5天的专项检查。到目前为止,共检查单位43处,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在我县境内未发现食药监稽函【2012】1号所涉及的2011年第二批保健食品抽验不符合规定产品。其中,不合格产品主要以减肥瘦身功能为主,涉及我省的不合格产品为潍坊信丰保健品有限公司所生产。
下一步,我们将密切注意食药监稽函【2011】337号所涉及的违法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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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01:03:0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