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水污染防治和自然保护区建设获国家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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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1日发表
近日,省环保厅、财政厅下达我市水污染防治和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资金6900万元,其中流域治理资金5000万元,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资金1150万元,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资金750万元。
流域治理涉及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年内将对巴河流域南江段、平昌段、恩阳河及大小通江河进行治理。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包括修建保护站点、购置管护设备等内容,重点对光雾山、诺水河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进行规范化建设。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涉及修建截污沟渠、建设围栏绿障、设置标示警示牌等,重点对巴州区龙背乡、通江县麻石镇等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进行保护。
上述项目实施后,我市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将得到进一步改善,野生动植物将得到有效保护,乡镇居民饮水安全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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