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主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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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1日发表
近日,市政府批准同意巴中市主城区(含经开区)调整执行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居民用水每吨污水处理费从0.80元上调至0.95元,非居民用水每吨污水处理费从0.85元上调至1.4元。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费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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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16:55:0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