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19年度养老保险费的公告
为方便个体参保人员(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缴费,现将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19年度养老保险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从即日起至2019年12月25日止。逾期不能补缴。
二、缴费地点:
1、开江县行政审批局(原政务中心)一楼县社保局窗口
2、邮政储蓄银行开江县支行县城三个营业网点(橄榄新城旁、县人民武装部旁、新转盘旁)
(到邮政储蓄银行社保窗口缴纳的由邮政储蓄银行出具“四川省社会保险专用票据”,不必再到县社保局开具票据)
三、缴费标准:缴费基数2019年1月至4月为四川省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4***元,2019年5月至12月为四川省2018年全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职工平均工资***717元。请个体参保人员在50%--300%之间自行确定缴费档次,分档缴费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