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经济开发区设立省级开发区获省国土资源厅支持
2018年7月10日,省国土资源厅将《四川渠县经济开发区设立省级开发区意见的复函》回函省发展改革委,明确支持渠县经济开发区设立省级开发区,渠县工业园区成为全省第一批次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审查的工业园区。
工业园区升级国土资源相关资料审查涉及省国土资源厅规划院、利用处、规划处、不动产登记局、执法局、信访处等多个处室(局),需要提供的资料涉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土地信访等多个方面,对此渠县国土资源局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成立专门班子,落实专人负责,对项目办理情况实施***,随时掌握工作进展,对各处室(局)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提供相关资料,确保了升级资料顺利通过审查。
此前,渠县国土资源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党委行政的坚强领导下,提前启动了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作业等相关工作,主动与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住建、经信、统计等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广泛收集相关资料和图件,做细做实基础工作。6月7日,渠县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顺利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跻身全省首批通过验收的10个工业园区之列,为此次升级资料率先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奠定了坚实基础。
审核:李德旭 上传:张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