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和街道2018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林和街道办事处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2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林和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林和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01号,邮编:510610,联系电话:020-38811373)。
一、概 述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办的精心指导下,林和街道认真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服务实效进一步提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街道高度重视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2名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范有效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新媒体互动功能,以更为及时、便捷的方式与人民群众进行互动交流。充分利用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社区报等公开平台,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让居民群众方便快捷地了解政务信息、政府信息。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梳理和规范,明确本街道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其职责、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完善政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规范管理,认真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天河区人民政府林和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63条,其中:部门文件类信息3条、动态类信息1850条、行政执法类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8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我街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络形式发布,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发布公开信息,公布了政府政务公开咨询电话,方便广大群众咨询。同时,充分利用社区报《信息时报新林和》、微社区e家通新林和等媒介,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工作动态、惠民政策等,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天河区人民政府林和街道办事处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 宗。其中,网上申请1宗,占100%;信函申请0宗,占0%;当面申请0宗,占0%;传真申请0宗,占0%。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宗。其中,属已主动公开范围0 宗,占0%;同意公开0宗,占0%;同意部分公开0宗,占0%;不同意公开0宗,占0%;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0宗,占0%;申请信息不存在1宗,占100%;申请内容不明确0宗,占0%;其他答复情形0宗,占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天河区人民政府林和街道办事处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天河区人民政府林和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1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1宗,占100%;被依法纠错的0宗,占0%;其他情形0宗,占100%。
天河区人民政府林和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 1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1宗,占100%;被依法纠错0宗,占0%;其他情形0宗,占0%。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社会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参与的方式途径不断丰富,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越来越高。我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信息的数量、质量还有待继续提升;二是公开信息的机制有待继续完善。2019年,我街将更加认真、主动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和形式,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促使我街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