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从执行城乡养老保险政策入手对兴宁市宁中镇鸭桥村实施精准扶贫
今年10月份开始,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2016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实施方案》和《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穗字[2016]13号)文件精神,正确把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从执行城乡养老保险政策入手,做好兴宁市宁中镇鸭桥村的精准扶贫工作。
一是注重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驻鸭桥村工作队采用向贫困户群发手机短信、制作宣传广告牌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使政策宣传不留死角、不留缝隙、家喻户晓,消除部分困难家庭认为即使不缴费到龄也能享受养老待遇的误区,积极动员贫困家庭适龄人员参加养老保险。
二是注重核实困难人员情况。对全村贫困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核实,掌握未覆盖贫困家庭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台账,将未参保贫困户全部纳入社会保险参保范围,落实困难人员参保政策,确保实现全员应保尽保。
三是注重建立参保信息系统。对精准扶贫户中60周岁以上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村民和45-59周岁之间精准扶贫户中的村民参保情况进行摸查,建立参保动态台账,按规定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享受城乡居民养老待遇,解决老有所养问题,增加家庭收入,确保使精准扶贫取得实效。
四是注重解决养老实际问题。2016年12月1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石泽润在兴宁市宁中镇鸭桥村进行精准扶贫调研时,创新思维,与时俱进,现场向兴宁市宁中镇鸭桥村村民委员会递交了解决精准扶贫户中45周岁以上的村民城乡养老保险参保所需资金的支票,鸭桥村村委会表示一定切实履行好城乡养老保险的代缴手续。随后,鸭桥村村民委员会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驻鸭桥村工作队签署了城乡养老保险代缴协议书,彻底解决了兴宁市宁中镇鸭桥村45周岁以上精准扶贫户村民参加城乡养老保险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