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宝街关于广州市四治综合督导工作第三督导组问题交办单第42号问题的回复
区“四治”工作办公室:
贵办转来的广州市“四治”综合督导工作第三督导组问题交办单第42号已收悉,针对来文反映多宝街18号、18号之一涉嫌违法建设的问题,现做以下回复:
多宝街18号、18号之一(同一地址,两个门牌)在2009年被区连片危破房改造项目办公室征收,该办于2010年1月15日将该址房屋借用给多宝街文化站使用,作为多宝街文化分站及多宝街小红豆粤剧学校使用。近年来,该址房屋出现漏水等不安全现象,经鉴定为危房。
根据区政府第15届95次常务会议的工作部署及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14年荔湾区街道特色社区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多宝街道办事处于2015年2月,以至宝社区是2015年区创建特色社区项目向区发改局申请立项,项目内容包含基础设施改造、增建具有西关特色的入口牌坊、打造私伙局小舞台、小红豆剧社和家庭综合服务楼改造等项目,工程建设预算为300万元。该项目是2015年区重点打造的特色社区创建项目,其中多宝街18号、18号之一房屋修缮改造为该工程项目之一。
多宝街18号、18号之一房屋原业主的房产证已注销,属于已征未拆房屋。2016年9月经区政府批复,区城市更新局在移交该两处房产给多宝街道办事处时,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持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准及文件附图文件。多宝街道办事处按立项批复在此两处房屋的原状基础上进行修缮。街执法队、社管科现场检查该址房屋,现状为两层半,已封顶,尚未完工。
经2018年11月12日向广州市房地产档案局查册,该址房屋原状为两层半。
多宝街办事处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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