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城市供水条例和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执法检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5月12日至13日,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区贯彻执行《城市供水条例》和《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小华,副主任刘翠芳、曹燕红、刘岳生、杨纪文,执法检查组成员,城建环资工委部分委员,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了执法检查。区长助理、区政府党组成员林武,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在执法检查开展前,以刘翠芳为组长的执法检查调研小组深入到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区水务局,黄埔街港前路社区,联和街天鹿湖社区、黄陂社区,萝岗街长平社区,LG公司、广汽本田公司等单位进行前期调研,了解掌握实际情况,为执法检查的顺利开展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12日,执法检查组分两组进行现场集中执法检查,第1小组由陈小华主任带队,先后到联和街天鹿湖社区、黄陂社区和LG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第2小组由曹燕红副主任带队,先后到黄埔街港前路社区和广汽本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全面了解老旧社区、转制社区和企业的供水设施、自来水水质、二次供水和节约用水等情况。
13日,召开执法检查报告座谈会,听取了我区关于贯彻执行《城市供水条例》和《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的情况汇报,书面审议了广州开发区供水情况报告,与会人员就集中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了交流,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陈小华充分肯定了我区供水用水工作的成绩,同时指出要正视不足,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用水工作:一要加强规划建设,在规划建设市政道路及其它基础设施时,要同步考虑公共供水设施建设。二要理顺管理体制,目前广州开发区的供水管理模式比原黄埔区域的城市供水管理体制更具突出优势,建议向市有关单位呼吁,新黄埔区采用与广州开发区同样的供水管理体制。三要保障供水安全,加强二次供水管理,督促物业单位定期清洗二次供水设备,适时监测水质状况,确保水质安全。四要倡导节约用水,加强节约用水宣传,使节水意识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五要强化联合执法,公安、城管和供水单位,应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有效打击破坏公共供水设备及各种违章、偷盗水行为,维护我区供水市场秩序,确保全区人民用上放心水。六要抓好应急管理。制定城市公共供水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建立健全供水安全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