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女士被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广州法援助其伸张正义终获赔偿
2016年“感恩节”上午,受援人冯女士冒着严寒,专程将一面“无私援助 为民解忧”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感谢法律援助的大爱和承办律师的帮助。
冯女士自2011年起就在广州一著名餐饮公司当餐厅服务员,2016年4月在上班途中摔伤后需要经常请假治疗,公司想将她辞退。4月26日,公司部门负责人找冯女士面谈,口头承诺公司辞退她可以给予赔偿。但表示公司辞退她需要她配合走流程,公司会邮寄排班表,让她收到排班表后不要来上班。4月28日,冯女士收到公司发来的《上班通知书》及《5月1日至3日排班表》。5月1日至3日,冯女士按照公司的指示,没有去公司上班。5月10日,公司让冯女士来办公室签收了同意“违反劳动纪律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解聘通知书》。冯女士签收《解聘通知书》后,在5月30日并未收到公司的辞退赔偿,她多次前去公司说理,但公司既不承认之前的承诺也不给予赔偿,并且对2015年年终奖也拒不发放。之后,冯女士想为自己维权,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因自己法律知识比较浅薄并且生活也比较困难,可谓诉告无门。后冯女士听说广州市有法律援助处,专门服务于困难群众,便***求助。广州市法律援助处依法受理其申请后,指派广东纵横天正律师事务所郑锋、朱政宇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两位法援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刻与冯女士会面,了解案件情况,收集相关证据,为她起草劳动仲裁申请书,并协助其办理劳动仲裁立案程序;认真分析对方的答辩意见,依法提出有针对性的代理意见,特别是针对对方关于劳动者是属于旷工违反劳动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辩解,提出劳动者因伤旷工未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且平时无上班通知却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上班不合常理的观点,指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实属违法。经过仲裁庭的调查与辩论,终于让仲裁委透过案件之表象看到实情,认定了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裁定公司一次性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4046.1元和2015年年终奖2404.61元,冯女士的仲裁请求全部得到仲裁委的支持。仲裁裁决后,公司没有提起诉讼。冯女士对劳动仲裁结果非常满意,分别亲自前往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和纵横天正律师事务所以表谢意,于是便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