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妇幼保健院简介
一、医疗机构概况
1、医疗机构基本信息。
四会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科研为一体的妇幼专科医院。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为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提供保健服务的宗旨,不断更新管理理念、管理方法和提升业务技术,作为医院内部管理的核心理念,把患者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医院管理的第一标准,把“为民着想、为民服务、为民造福”贯穿到医院的各项工作当中。
医院总占地面积1800 平方米,建筑面积3821平方米;开放床位60张,设有2个住院病区、12个临床科室、1个医技科室和11个职能科室;现有在职员工270人,拥有高级专业人才9名,中级专业技术人员44名;医院年门急诊人次达25万,住院达4200人次。固定资产总值为1532万元,其中医疗设备总值100万元;拥有四维彩色B超诊断仪、彩色B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电子阴道镜、溴氧治疗仪、呼吸机等先进医疗设备及标配洁净手术室、标配产房等高端医疗设施。
凝心聚力,方可求得大发展;进位争先,定能开创新局面。有市委、市政府的关怀,有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有全市群众的理解和关注,有保健院全体员工的上下一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攻坚克难、开拓进取,打造成为人民群众满意保健院,为建设和谐幸福四会做出我们最大的贡献。
2、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院法人证书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3、经批准开展的各项诊疗技术和特殊临床检验项目。
目前医院开展的各项诊疗技术均为一类及部分二类,未开展须经省、市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二、三类诊疗技术。
4、重点专科的人员组成。目前无省市重点专科
二、医疗机构环境
1、医疗机构位置及周边的交通。
四会市龙江路海边坊十一座
楼层索引图
3、门诊、急诊、住院部各病房的设置。
门诊:内科、外科、儿科、妇科、产科(出生缺陷防控中心)、眼科、耳鼻喉科、妇女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平价门诊、放射科(DR)、检验科、B超室(四维彩色B超)、心电图室、中药房、西药房、挂号收费处、产后康复科。
急诊科:急诊诊室、抢救室、留观室、门急诊输液厅、抽血室。
住院病区:手术室、综合住院部(新生儿科、普儿科、内科、外科)、妇产科。
三、医疗服务
1、临床、医技科室名称、服务内容等医疗服务基本情况。
服务内容:妇女保健、孕产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保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
2、专科、专业门诊、专科特色。
产科(出生缺陷防控中心)、产后康复
3、医疗机构服务时间。
(1)为急诊病人提供24小时服务。
(2)日常门诊工作时间不分节假日,每天上午07:30-11:30;下午14:30-17:30。
4、门诊、急诊、住院服务流程和便民服务措施及流程。
为了加强我院医德医风建设,密切医院与群众的关系,方便群众诊病和治病,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下列便民措施。
(1)门诊部设专职导诊人员,为患者提供导医、分诊、接诊、候诊等细节服务,使患者清楚地了解就诊流程,及时准确就诊。
(2)推行病人选医生制度,在门诊大厅设置专科专病门诊一览表及专家介绍栏,方便病人就诊。
(3)免费供应冷暖饮用水,为行动不便患者提供车床、轮椅服务;候诊大厅配备足够候诊椅、电风扇;住院病房配备电视机、空调机;为病人提供舒适就医环境。
(4)对急危重病人做到先诊病,后挂号;先用药,后补方;先处理后交款;先抢救、后报告;先入院,后补手续。绝不允许有延误诊治的现象出现。
(5)对残疾患者、老人、孕妇、军人、低保户、五保户优先诊病,设立优先窗口;优先交款和取药;低保户、五保户、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渉核退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凭证免收挂号费。
(6)门诊大厅设专栏公布药物、检查等各项医疗收费标准。
(7)在本院住院的病人出院后定期随访。
四会市妇幼保健院便民服务箱
四会市妇幼保健院导诊台及导诊
四会市妇幼保健院冷热水供应处
5、门诊诊疗项目、医务人员的专业特长和出诊时间、节假日值班安排。
各科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中级及以上)的科室、专业特长、坐诊时间都以宣传专栏公示,供病人选择,我院为无节假日医院,每科均按科室值班安排开诊。
6、特殊人群优先措施。
(1)急诊科24小时为急诊患者提供优先服务,无需挂号即可就诊,设立独立的急诊收费、急诊药房并有明确标识。
(2)急诊科为危重患者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先抢救后缴费及办手续的措施,全程优先。
(3)门诊为符合政府政策规定的65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可提供优先挂号、就诊、检查、缴费、取药服务,并有明确标识。
(4)门诊挂号处、门诊收费处、门诊药房、住院收费处等部门设立有优先服务窗口,并有明确标识,为优先对象提供服务。
优先服务对象窗口、特殊服务窗口
优抚服务对象服务项目
7、提供门诊、健康教育咨询服务。
部门:妇产科
地址:住院部二楼
电话:0758-3324159
健康教育咨询服务项目: 母乳喂养知识宣教、产后保健知识宣教、妇女保健知识宣教、儿童保健知识宣教
四、行风廉政建设
1、病人权利和义务主要内容。
病人的权利
(1)获得基本医疗保健的权利(2)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不得歧视、遗弃、侮辱等。(3)知情同意权(4)隐私权 (5)自主权(6)拒绝治疗权(7)有对医疗机构的批评建议权(8)因医疗事故所造成损害获得赔偿权利(包括请求鉴定权、请求调解权、诉权)
病人的义务
(1)如实陈述病情的义务 (2)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一切检查治疗的义务(遵守医嘱的义务) (3)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 (4)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 (5)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义务(6)不影响他人治疗,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 (7)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 (8)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义务(急危病人、戒毒、传染病、精神病等)
2、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和受赠受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
2013年3月1日收到广东省卫生发展总公司捐赠立式自助服务终端及满意度评价工作数据记录仪,价值14880元,该设备现用于本院门诊大楼。
3、服务投诉方式和向上级部门投诉方式。
投 诉渠道
3、行风廉政建设情况。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
第一条 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第二条 遵纪守法,依法执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所在医疗机构各项制度规定。
第三条 尊重患者,关爱生命。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和健康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
第四条 优质服务,医患和谐。言语文明,举止端庄,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积极带头控烟,自觉维护行业形象。
第五条 廉洁自律,恪守医德。弘扬高尚医德,严格自律,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不骗取、套取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或为他人骗取、套取提供便利;不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倒卖号源。
第六条 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热爱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专业素养,诚实守信,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第七条 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忠诚职业,尽职尽责,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和谐共事。
第八条 乐于奉献,热心公益。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活动,主动开展公众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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