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屏山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民意调查预告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2〕21号)要求,按照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17年度县级党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安排,为扩大群众参与,强化群众监督,增强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客观性,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我县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进行民意调查。民意调查由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通过电话访问的方式进行,民意调查专线号码为“(028)12340”。
希望我县接到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电话访问的干部群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积极支持配合,认真接受电话访问,客观准确对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进行评价。
现将《2017年度屏山县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予以公示。
中共屏山县委员会
屏山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30日
2017年度屏山县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2017年以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重大部署和上级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1.7%。新签约项目9个,总投资24.68亿元。县工业园区获“全国纺织产业转移示范园区”称号,并获批为“园保贷”试点园区和“省特色产业基地”。新引进6家企业,5个项目基本建成。今年22个重点贫困村的预摘帽工作成效明显,户脱贫已经完成5596人,占全年任务71.92%。
一、突出责任落实,提高重视度
(一)明晰责任,积极主动作为。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把工作任务具体细化为5大项35小项,落实相应县级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协办单位,逐项明确工作目标、时限和要求。单设县委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11项清单,强调责任事项、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并实行派单提示,要求每季度末按期交账。县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立了进一步督促落实“两个责任”、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实效、多措并举提升群众满意度评价指数等三项主要措施。县委书记、县长听取班子成员履责情况专题交账4次,1名县委常委和1名副县长与科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同台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五大党组书记定期向县委书记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立“双述双评”制度,对负有“两个责任”的“关键少数”开展专业测评和社会评价,发现并整改问题57个,约谈领导干部36人。
(二)问题导向,收集回应群众诉求。开展干部访廉活动,主动排查和收集民情民愿,解决群众关心的生产生活困难,提升群众获得感。全县发出问卷近3万份,收集并整改问题500余个。综合县政府12345热线、县网络舆情中心、县信访局、县公安局情报信息中心、县政协调研室工作开展情况,收集民生诉求和干部作风问题。印制发放26000张信访举报“明白卡”,公布县、乡镇、部门纪检组织举报电话。开通“廉洁屏山”微信公众号“阳光纪检”栏目,拓宽群众表达诉求的平台。精心组建特邀监察员和特约宣传员队伍,在民生领域、重点部门延伸监督触角,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以人为本,教育管理党员干部。坚持良好用人导向,聚焦主业一线选用干部,把扶贫移民、信访维稳、经济建设一线作为干部选育主阵地,提拔重用科级干部80%来自一线。精准批量锻造后备队伍,分5期递进培养300余名青年干部。建立“两馆一榜”,从正反两方面激励,提振党员干部履职为民的精气神。实行“差异化”考评、“效益化”奖惩、城乡“一体化”考核,激励党员干部有为有位、有位有为。实施台账式管理严管不作为,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职情况督查和效能问责,突出对干部工作实绩的考核评价。印发《屏山县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工作方案》,由5名县委常委、7个县级部门牵头负责6个专项行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作风巡查,坚持监督检查常态化。创新开展共产党员“对标年考”工作,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对党员的日常监督全覆盖。建立《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经常性教育管理办法》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教育管理办法》,通过实施一对一的批评或约谈,有效促进“关键少数”的作风转变。今年以来,县委书记已约谈工作不力的县级干部8人,县长已约谈轻微违纪、作风不实、成效不佳的正科级干部15人,组织部部长、纪委书记已约谈轻微违纪、作风不实、成效不佳的副科级干部36人。各单位约谈提醒成为常态。
二、紧盯重点领域,加大遏制度
(一)规范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县委县政府建立请示事项限时办结超时默许制度,严格限时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形成倒逼机制,切实提升政府工作执行力。完善“路、水等惠农项目投资人库”及相关管理办法,有效防范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腐败问题。在全县开展一级廉政风险岗位抽查审计,突出重点部门,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着力查找风险漏洞,建章立制,及时修补“破窗”补齐“短板”。县委研究制订了《进一步调动干部积极性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问责办法(试行)》和《关于提升执行力促进工作落实十项规定问责办法》,实行正负激励。目前,容错纠错机制已在全县广泛宣传,并在具体案例中实践运用,在探索中坚持从严把握容错要求、四种形态转化界限,对15名干部实施容错。对纪律执行不到位、作风不实、乱作为、慢作为的各级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建立问责约谈制度,通过全县各级落实批评、谈话、函询制度,压实干部责任。
(二)加强专项督查。重点治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民政策执行、涉农资金使用、“微权力”运行等方面突出问题。出台《关于加强执纪监督工作的意见》,将44名乡镇、部门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整合为10个执纪监督组,开展干部作风专项督查和综合督查,对12个单位17名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并公开曝光,约谈单位“一把手”15人,整改问题29个。围绕重点乡镇、重点部门的重点岗位开展一级廉政风险岗位抽查审计,深挖细刨“微腐败”问题线索。
(三)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印发《屏山县进一步集中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五个一”行动方案》,进行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分两轮制定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进“3+4”突出问题重点治理,找准专项督查方向。由纪检监察牵头,组织扶贫移民、审计、财政、发改等主责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坚持每2个月至少开展1次专项督查和1月1次项目审查,保持专项督查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县级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督查,发现问题30余个,通报单位7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县扶贫移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主责部门开展职能督查10次,发出通报3期,督促整改问题18个。
三、严守纪律规矩,保持廉洁度
(一)率先垂范。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自觉维护上级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坚持民主集中原则,严格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工作原则。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做到既能干事、又能共事。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任用干部。认真学习并坚决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有关规定,主动报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和个人有关事项。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分管的部门和单位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没有发生违纪违规问题受到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二)传递压力。紧盯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召开等关键节点,分层分类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针对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乱发津补贴和奖金、公款吃喝、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313名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规定报告有关事项,作出廉洁承诺。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委县政府督查目标办、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参与,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作风巡查,发现并整改问题22个。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主动下访收集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了2名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公款旅游、1名党员干部公车私用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数实现“三连降”,全县干部作风状况呈现持续好转态势。
(三)开展巡察。按照中央“两四一聚三紧”的政治定位,结合屏山实际,着力发现基层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传导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唤醒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首轮巡察以来,县委3个巡察组对县食药监局、夏溪乡等8个党组织进行了集中巡察,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109个,发现问题线索27件,均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目前正对中都镇、民政局等9家单位开展巡察。
四、落实监督责任,增强信心度
(一)持续巩固“三转”成果。落实乡镇纪委书记、县级部门纪检组织负责人分管工作向县纪委备案制度,对不符合“三转”要求的,责成党委(党组)书记限期整改并视情况进行问责,乡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组长不分管纪检业务以外工作的要求真正落实到位。认真执行“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为主”要求。探索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的职能分离,明确1个纪检监察室专司执纪监督,统筹全县纪检干部力量建立10个执纪监督工作组,使执纪审查实现人员、精力、时间更集中。今年以来,开展专项监督8批次,增强监督实效,发现问题90余个、党员干部问题线索18条。
(二)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15个乡镇纪委书记和28个县级部门纪检组织负责人,13个乡镇纪委书记实现专职。全县村(社区)普遍设立纪检委员,认真履行“一线”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扎根。出台《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学思践悟”能力素质提升行动的通知》,开展自觉研学、宣讲促学、以考督学、专班集学、实战提能的“四学一践”系列活动630余人次,着力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促进乡镇纪委履责十项措施》,在财力上全力保障乡镇纪委“8+2”规范化建设顺利推进。落实县委书记听取下级党委和纪委工作报告制度,以上率下,全力保障纪检监察组织履行专责监督职责。
(三)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纪律审查。今年以来重点查处了县级部门、乡镇、村及基层站所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工程建设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贿赂、挪用等问题;在办理群众事务时的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问题等4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今年1至9月,全县共收到问题线索184 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79件次,已经组织处理44人次,立案85件,结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2人,涉及乡科级干部16人。
在全县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县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明显增强,监督执纪问责成效不断显现,党风、政风、民风持续好转。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顺应群众期盼,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