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区公务员(参公人员)拟晋升职级对象公示
根据中、省、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有关规定,经资格条件审核,现将初审合格的刘学英等21名拟晋升职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晋升正处级干部(3人)
刘学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00年5月任副处级,在现职级期内200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工资级别达到17级,拟晋升正处级。
潘伯根,区政府副区长,1999年2月任副处级,在现职级期内2001、2002、2013年年度考核为优秀,工资级别达到17级,拟晋升正处级。
李 友,区委政法委干部,1998年5月任副处级,工资级别达到16级,拟晋升正处级。
二、拟晋升副处级干部(9人)
张代聪,区政协调研室主任,2003年7月任正科级,在现职级期内2005、2007、2012、2014、2015年年度考核为优秀,工资级别达到18级,拟晋升副处级。
邓继科,区政协机关干部,2002年2月任正科级,在现职级期内2014、2015年年度考核为优秀,工资级别达到17级,拟晋升副处级。
阚道杰,区法院主任科员,2003年4月任正科级,在现职级期内2003、2004、2007、2008、2009、2015年年度考核为优秀,工资级别达到17级,拟晋升副处级。
唐万春,区水务局干部,1998年10月任正科级,在现职级期内1998、2008、2009、2015年年度考核为优秀,工资级别达到18级,拟晋升副处级。
邹显文,区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2003年2月任正科级,在现职级期内2005、2006、2007、2008、2010、2011、2013、2014、2015年年度考核为优秀,2003年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工资级别达到19级,拟晋升副处级。
舒 华,区粮食局局长、党组书记,1998年11月任正科级,在现职级期内1998、1999、2000、2005、2012、2014年年度考核为优秀,工资级别达到19级,拟晋升副处级。
朱大炳,刘家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03年2月任正科级,在现职级期内2003、2004、2006、2008、2009、2010、2013年年度考核为优秀,工资级别达到19级,拟晋升副处级。
夏 春,大观镇干部,1995年12月任正科级,工资级别达到18级,拟晋升副处级。
马万尧,汪家镇干部,1992年8月任正科级,在现职级期内2004年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工资级别达到18级,拟晋升副处级。
三、拟晋升正科级干部(9人)
赵永宏,区民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1年11月任副科级,在现职级期内2014年年度考核为优秀,工资级别达到19级,拟晋升正科级。
何 强,区食药监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3年7月任副科级,在现职级期内2007年、2009年、2010年、2011年年度考核为优秀,工资级别达到20级,拟晋升正科级。
李友才,区住建城管局副主任科员,1997年8月任副科级,工资级别达到18级,拟晋升正科级。
罗 荣,区统计局干部,1996年6月任副科级,工资级别达到20级,拟晋升正科级。
裴心红,区安监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2001年11月任副科级,在现职级期内2011年年度考核为优秀,工资级别达到20级,拟晋升正科级。
许新蓉,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教导员,2003年4月任副科级,在现职级期内2003、2005、2006、2009年年度考核为优秀,工资级别达到20级,拟晋升正科级。
陈 廉,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干部,1999年12月任副科级,工资级别达到19级,拟晋升正科级。
陶义春,区委党校副主任科员,1992年12月任副科级,工资级别达到19级,拟晋升正科级。
龚益森,区供销社干部,1997年7月任副科级,工资级别达到20级,拟晋升正科级。
广大干部群众如对以上人员有不同意见,认为该同志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问题,或在拟晋升职级资格条件方面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请于5个工作日内(9月1日至9月7日)以真实姓名向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电话、书面或面谈反映。联系电话:3337298,3330243。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