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蓬人社通〔2015〕51号
各事业单位:
为做好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现就做好2015年度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管理,按照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二、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工作人员数的13%。当年度受到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的先进集体,或县级及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有关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集体,优秀等次比例可控制在15%以内。各单位考核出的优秀人员要严格控制在优秀比例范围内。
三、当年新考聘的工作人员参加考核,其中不足半年的不确定等次;当年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作人员参加考核,考核结果一般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统一使用《蓬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在填写登记表时,内容应真实可信,字迹清晰工整,在以后需要时进行复印,不得重新填写和签章。年度考核结束后,各单位应将《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五、2015年年度考核工作从2015年12月20日开始,2016年1月31日结束。年度考核工作完成后,各事业单位报送以下材料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审核备案:一是《蓬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二是《蓬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审核表》(见***)。在履行备案手续后,方可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人事管理事宜。
六、2015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涉及的其余问题仍按《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蓬人社通〔2012〕23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015年12月14日
蓬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
备 案 审 核 表
(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 | 在编 在岗 总人数 | 参加年度考核人员数 | 考核结果 | |||||
优秀 | 合格 | 基本 合格 | 不合格 | 不确定等 次 | ||||
管理 人员 | ||||||||
专业技 术人员 | ||||||||
工勤 人员 | ||||||||
合计 | ||||||||
考核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不确定等次和未参加考核人员情况 | ||||||||
姓名 | 类 型 | 姓名 | 类 型 | |||||
备注:1、本表只填写本单位当年度考核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不确定等次和未参加考核人员,合格人员不填写;2、表中的“类型”栏根据考核情况选填: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不确定等次、未参加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