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法治陕西建设宣讲活动在全省开展
连日来,省委宣讲团深入全省各市(区)开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法治陕西建设宣讲活动,截至目前,已集中宣讲23场,各级党员干部5000多人聆听报告会。
为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引向深入,做好全面推进法治陕西建设宣讲工作,根据省委要求,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联合在全省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法治陕西建设宣讲活动。5月6日,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景俊海出席宣讲动员暨备课会议,对宣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委讲师团迅速行动,从省委政研室、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单位抽调6位具有一定理论功底、熟悉法律实务,有一定宣讲经验的同志组成宣讲团,从5月14日开始分赴各市(区)开展宣讲活动。
在宣讲过程中,宣讲团成员按照省委要求,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陕西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目标和基本原则,围绕省委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陕西建设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重大举措,通过有针对性的宣讲,帮助各级党员干部全面准确地理解法治国家与法治陕西建设的重大意义、主要内涵和重点工作。
高陵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永明说:“宣讲为我们贯彻落实法治陕西建设的具体实践指明了方向。”西咸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方军表示,听了法治陕西建设宣讲报告,突出的收获是要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在规则之内谋发展,不要在法律之外图方便。许多党员干部反映,这次宣讲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宣讲团成员通过深入浅出的宣讲阐释,把专业性强的法治话题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讲全会精神令人欢欣鼓舞,讲法治陕西令人充满信心,讲法律案例令人增长法律知识,对于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法治陕西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帮助作用。
据了解,省委宣讲团宣讲结束后,各市(区)已按照省上要求分别组建宣讲团,深入县区开展宣讲工作,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全方位、广覆盖的宣讲活动正在全省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