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仪乡道路交通文明劝导出成效
为了规范农村道路交通行为,最大限度预防我乡交通事故的发生,强力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凤仪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文明劝导工作,经乡党委研究决定,设立了15个道路交通文明劝导点。一是配备了农村道路交通文明劝导工作的设施设备。各村(居)在重点路段和车辆、人口出行密度大的地方设置1个道路交通安全文明劝导点,乡政府为每个劝导点统一配置凤仪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文明劝导点标识牌,2个锥形桶,1个停车指示牌,2件反光背心, 2个劝导员证件牌。二是调整和完善了道路交通文明劝导点人员和职责。村(居)五职干部作为劝导员,每2人一组轮流值班,从事在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的劝导工作。明确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文明劝导工作保障、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道路巡查、事故防控等工作职责。三是完善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文明劝导工作考核办法。每月乡交管办采取自查、交叉与抽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乡财政给每个劝导点追加500元的预算,连同村五职干部绩效工资的10%为考核基数,以各劝导点平均分为临界值,超过的按分奖补,低于的按分惩扣,对排位在全乡倒数第一,且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将予以追责处理。
通过前期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宣传工作;落实三盯(盯人、盯车、盯路)措施,彻底解决了凤仪乡存在的摩托车三无问题,加大了对货车、农用车超载,人货混载,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对涉及人员进行提示和劝导,帮助驾驶员改变驾驶陋习。同时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切实把好车辆出村安全关,从源头上预防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