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粤0605民初26004号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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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5日发表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卢云燕:
本院受理原告郭玉玲与被告卢云燕劳动争议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605民初26004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2018年9月8日至2018年10月22日工资75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间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合议庭成员由审判员刘松霞、人民陪审员何佩兰、陈少英组成,审判长由刘松霞担任。本院定于2019年4月22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26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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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00:53:2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