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四)轮车消费警示
尊敬的消费者:
近年来,电动三(四)轮车在我县保有量迅猛增长,虽然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一定便利,但部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四)轮车存在安全性能差、防护性能低、安全隐患多等诸多问题,已成为我县诱发交通安全事故的主要因素。为充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仪陇县消费者协会特发布以下电动三(四)轮车消费警示:
购车前:正规渠道请认准,网上购买需谨慎;低速四轮无国标,安全性能无保障。购买前,应注意了解电动三(四)轮车市场情况及产品信息。网络交易可能存在消费风险,建议消费者选择到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且具有售后保障的经营实体购买,避免自身利益受损。低速电动四轮车目前无国家标准,也未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以下简称“公告”目录),请勿购买。
购车时:资质证明看清楚,未列公告不购买;购车记录填仔细,***凭证要索取。购车时,应要求经销商出示营业执照和所选购车辆合格证明文件,详询产品质量、使用性能、售后服务以及车辆是否列入“公告”目录等相关情况,主动配合经营者填写好购车记录并索要正规***、车辆合格证等凭据留备上户。消费者可登录“中国汽车网-公告查询”或“商车网”,输入“车辆型号”查询该车辆是否申报并列入“公告”车型目录,未列目录不能登记上户,请勿听信不良商家宣传“此类车辆可以上道路行驶,不需要上牌和驾驶证”等虚假推销。
购车后:非法改装需远离,无证无牌不行驶;购车资料长留存,消费维权解您忧。购车后,不得擅自加篷、加座、非法改装车辆,需要购买车辆保险、考取驾驶证、登记上牌后才能上路行驶,凡无证、无牌、非法改装上路行驶的电动三轮、四轮车将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注意留存三包服务卡或保修手册等购车资料,在保修时间内,如车辆因制造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或损坏,可以联系经销商享受车辆维修服务;当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保留好相关证据,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请求维权。
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仪陇县消费者协会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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