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成国有林场改革试点
8月31日,省验收组来我市验收、指导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当天下午,省验收组一行听取了我市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副市长张伟亚参加汇报会。
我市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涉及市北山林场、婺城区东方红林场、兰溪市林场、东阳市林业总场、义乌市林场、永康市林场、浦江县林场、武义县林场、磐安县园塘林场、磐安县黄檀林场。自省政府2013年10月作出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后,我市各地认真学习贯彻相关要求,及时组织调研,积极制定政策,全面推进落实,全市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完成,取得较好成效。
改革前,园塘林场和黄檀林场为自收自支单位,其余8个国有林场均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改革后,全市10个国有林场均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北山林场、东方红林场、永康市林场、浦江县林场、黄檀林场、园塘林场等6个林场以及义乌市林场生态公益林保护站被确定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余3个国有林场确定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通过改革试点,各国有林场理顺了体制,强化了职能,创新了机制,促进了发展,稳定了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