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五举措提升民警安全防护能力
为有效防范民辅警在执勤执法活动中发生伤亡事故,交警大队结合队伍建设工作实际,采取五项措施着力加强民警执法安全防范,坚决根绝执法安全事件。
一、加强教育警示。通过教育、引导等方式,提高民警思想认识,解决好思想上对安全防护重要性认识不足,行动上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方面通过点评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进一步增强民警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引导民警克服麻痹思想,始终将加强自身安全防护工作置于重要位置。另一方面定期邀请专家举办民警执勤安全防护专题讲座,对全体民警普遍进行一次执勤执法、执勤与防护装备的使用及防卫培训,进一步提高执勤民警安全防护意识和实战能力。
二、定期自查整顿。加强民警执勤防护装备的携带、使用以及警用车辆使用的监督和检查,通过监督检查,督促民警严格按规定落实使用、管理规定,堵塞工作漏洞,减少问题发生。一方面定期组织开展执勤执法安全防护集中整顿工作,通过自检、自查,落实安全防护装备是否齐全、有效,通过笔查、口查,了解民警安全防护知识的掌握情况。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了民警自我安全防护规章制度,以安全制度管理民警、约束民警。使民警每一个环节中的执法行为都严格规范,养成良好的安全防护习惯,以避免不安全事故发生。
三、开展处突演练。结合基层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定期组织一线执勤民警针对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展开讨论,并定期组织开展处突演练,让每个民警都知晓、掌握突发警情处置工作程序和要领,掌握在执勤执法工作特别是遇突发紧急警情时的外置要领,杜绝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处理解决问题,做到遇事沉着冷静,灵活应对,确保自身安全,避免事态扩大。
四、开展自救培训。针对交通民警在路面巡逻执法所面临的各类危险开展自救培训,定期联系相关医疗单位,聘请医护人员为民警授课讲解相关注意事项,使民警掌握简单的急救知识和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先期自救常识,将可能发生的事故伤害降到最小。
五、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了警车管理责任制,将每辆警车的安全管理落实到每个执勤组、每个民警,在交接班时必须对警车安全状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及时维修、及时排除隐患,确保警车安全性能良好,正常运行、安全上路;教育引导民辅警严格执行工作规范,认真执行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在执勤执法、处理事故过程中带齐单警装备、设置反光锥筒、警戒带等安全防护装备,切实防范民辅警执法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