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南部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做好五一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 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汛期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五一及汛期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省、市有关汛期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安全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各单位务必要牢牢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五一及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进一步完善汛期安全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确保职责明晰、任务具体、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五一及汛期交通运输安全。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结合五一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重点加强车站、渡口码头、人员、车辆、船舶、机械设备的监控,汛前对所有防洪设施、物资储备、应急防汛方案等防汛准备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重点对渡口、码头、船舶进行安全检查。一是加强对业主和船主、所有营运船舶、船员的资质审查,严禁三无船舶和不适航船舶航行。二是加强客渡船、餐饮囤船、采砂船的安全监管,对餐饮囤船、采砂船要提前做好船舶停靠系固工作。三是加大管辖水域的巡查力度,密切关注本辖区水情变化,当洪水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危及船舶航行安全时,要按照规定实施停航或封渡。四是加强救生衣行动执行情况检查,确保 100% 配备和 100 %穿戴。五是做好汛情收集传递工作,落实专人,明确职责。六是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严禁客渡船超载、冒险航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载客的自用船、渔船和运输船舶超载等违法行为。
(二)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重点对客货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城市公共客运及客运车站源头安全监管。 一是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严格三品检查,严禁各类危险品进站上车。二是督促运输企业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和检测,确保检测维护的有效性,严禁不符合规定的营运车辆参运,确保汛期客运车辆正常运行。三是强化 GPS 监控,企业 GPS 平台要 24 小时值班,及时监督、纠正和处理违章行为,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四是密切注意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根据天气变化和最新道路信息,及时掌握客运线路道路状况,提前做好易发生洪水、塌方等危险路段的运行安全防范措施。对过往浸水桥等危险路段的线路班车,必须在确保安全情况下通过,严禁冒险行车。五是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行为。
(三)加强公路保通保畅工作。切实做好道路巡查和道路管养工作。加强对道路排水沟、桥涵排水设施及重点路段的巡查工作,及时排除路面积水和路面障碍,清除疏通边沟、涵洞,对危桥、易发生碎落、泥石流、塌方的危险路段设立警示标志,并进行 24 小时监控,做到巡查到位,养护及时,修复快速,警示规范,确保公路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障公路畅通。
(四)加强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督促施工单位切实履行施工安全生产职责,建立汛期安全责任制和防洪抢险预案。切实加强公路、水运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线路、现场人员安全、施工人员住所及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等的防汛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爆炸品的管理。要对占用河道设置的临时房屋、拌合场和堆料场及时清理,对高填深挖路段路基边坡和桥涵构造物的基础工程要及时采取防护措施,严防施工 三违行为,确保施工安全。
(五)加强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制订防范措施,做好防火、防电防雷、防盗、防汛以及车辆管理工作,加强对单位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
三、严格值守和汛情报告
各单位要加强汛期和节日值班,严格落实汛期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保证 24 小时通讯畅通。带班领导要带头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尽职尽责,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及时组织力量处置。对值班不严造成影响或后果的要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
为加强五一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局将安排时间实行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汛前和汛期检查工作,汛期结束后2日内将汛期安全工作总结书面报局运安股。
特此通知。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