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民政局关于对半年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南充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4年各县(市、区)民政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南民发[2014]33号)、南充市高坪区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市2014年度十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及20件民生实事》的通知(高目督发[2014]5号)、关于印发《南充市高坪区民政局2014年工作要点》及重点工作进度安排的通知(南高民发[2014]1号)文件精神。我局拟于6月20日—6月25日对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进行半年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结合《股室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自查,并将自查考核结果于6月19日前由分管领导签字后交局办公室;
2、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于6月19日前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的半年工作总结纸质、电子档交局办公室;
3、局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对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进行考核。
***:《股室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股室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一)共同工作(30分)
考核 内容 | 计分依据 | 分值 | 自查 分值 | 扣分 原因 | 考核分值 | 扣分 原因 |
队伍 建设 | ①股室内部干部职工团结协作好记2分,较好记1分,有拖拉、推诿、争吵现象且影响较大记0分;②职工出勤好记1分,职工出现迟到早退1人次扣0.1分,旷工一人次扣0.5分; ③衣冠整洁,装束得体,服务规范,热情大方计1分,较好记0.5分,不好有群众举报且查实记0分。④未经许可不参加集体活动每人次扣1分,不服从组织安排扣2分。 | 6 | ||||
党风 廉政 建设 |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行为记2分,发生违法违纪被查处记0分,每发生一起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事件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视情节扣分。 | 3 | ||||
效能 建设 | 及时制定工作目标计划的记1分,及时报送工作总结记1分。 | 3 | ||||
机关 建设 | 内务管理好,办公室内干净整洁,股室内固定资产妥善保管好记2分,较好记1分,较差记0分;发现有铺张浪费现象一次扣0.5分,凡遗失一件公共财物记0分。 | 3 | ||||
综治 工作 | 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股室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记2分,发生一起情节较轻的记1分,情节严重的记0分。 | 3 | ||||
信访 工作 | 按要求做好来信来访有登记和接待工作,及时回复且无不良影响的记3分,稳控对象到省进京集访、越级上访一人次的扣1分。 | 4 | ||||
宣传 工作 | 处理领导批示、网络舆情、情况反映等信息及时,宣传涉及民政法律法规好记2分。完成全年信息任务和按时报送资料记1分,信息报送缺少一条扣0.5分,扣完为止;迟报、缺报资料一次扣0.3分,扣完为止。 | 4 | ||||
临时 工作 | 按时按要求办妥上级和局领导安排的阶段性、临时性工作任务记1分,及时调查、办理并回复领导批示件记1分。 | 4 |
(二)业务工作(70分)
1.办 公 室
考核内容 | 计分依据 | 分 值 | 自查 分值 | 扣分 原因 | 考核分值 | 扣分原因 |
负责文件资料收发、呈报、送签、文印和归档及印鉴管理工作。 | 出现差错每次扣0.5分。 | 10 | ||||
负责来人来访接待工作,及时督办领导批示件的落实和回复工作,组织完成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督办工作。 | 因工作失误或出现差错每次扣0.5分。 | 10 | ||||
负责信息宣传,全年编发简报20期,上报信息4条。 | 简报每少一次扣0.5分,少报一条扣0.5分。 | 10 | ||||
组织安排全局性有关会议。 | 出现差错每次扣0.5分。 | 10 | ||||
负责做好全局公务接待工作和物品采购工作。 | 不按规定执行接待和政府采购制度每次扣0.5分。 | 10 | ||||
负责局机关小车调度和管理工作。 | 每发生一次安全事故,责任在司机每次扣1分。 | 10 | ||||
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 有关部门检查不合格每次扣1分。 | 10 | ||||
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 党组集中考核。 |
2、社会救助股、低保局
考核内容 | 计分依据 | 分 值 | 自查 分值 | 扣分 原因 | 考核分值 | 扣分原因 |
健全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规范审核程序,确保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330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1980元/年。 | 未建立健全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不计分;未达到保障标准不计分,因审批程序未到位,乱批、错批被发现一次扣0.5分;发放不及时每次扣1分,因工作失误出现差错每次扣0.5分。 | 15 | ||||
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到200元,农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到95元。 | 累计月人均补助未达到标准的不计分,发放不到位每次扣1分。 | 14 | ||||
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 | 未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的不计分。 | 13 | ||||
城乡医疗政策范围内自负费用救助比例达到55%;资助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参保参合率达100%。 | 城乡医疗政策范围内自负费用救助比例未达到55%的不计分;参保参合率未完成100%的扣3分。 | 14 | ||||
城乡医疗救助开展“一站式”比例达到100%。 | “一站式”比例未达到100%的不计分。 | 14 | ||||
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 党组集中考核。 |
3、规划财务股
考核内容 | 计分依据 | 分 值 | 自查分值 | 扣分 原因 | 考核 分值 | 扣分 原因 |
财务统计台账在每月3日上报,数据必须和业务股室一致,符合逻辑关系。 | 上报各类材料报表每延误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出现差错每次扣0.5分。 | 14 | ||||
民政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分配、使用无违规行为。 | 下拨不及时每次扣0.5分,发现资金使用有问题不汇报不及时处理每次扣0.5分。 | 16 | ||||
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力争全年到位资金额度不低于1.4亿元。 | 资金争取不到位的视情况酌情扣分。 | 17 | ||||
做好项目的立项的储备、申报、***、牵头落实工作,指导业务股室做好项目申报的前期工作。 | 因项目储备、上报、***不及时或漏报影响民政事业发展的一次扣3分。 | 12 | ||||
积极配合审计、财政监督局等部门做好专项资金的审计、检查工作。 | 会计档案资料不全扣1分,台账不齐全扣1分,出现差错每次扣0.5分。 | 11 | ||||
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 党组集中考核。 |
4、救灾救济股
考核内容 | 计分依据 | 分 值 | 自查分值 | 扣分 原因 | 考核 分值 | 扣分 原因 |
新建区中心敬老院。 | 视工作开展情况酌情扣分 | 5 | ||||
全面落实五保对象供养政策,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35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 未打卡直发每人次扣0.5分,发放不及时一次扣0.5分,出现乱批、错批等差错每人次扣1分。 | 7 | ||||
提高敬老院床位供养率,集中供养率达45%;维修改造公办机构养老床位180张;新增公办养老床位100张。 | 集中供养率、维修改造公办机构养老床位数、新增公办养老床位数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6 | ||||
改扩建万家敬老院。 | 验收不达标不计分。 | 5 | ||||
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的规范化管理,全区敬老院达到区级敬老院管理标准。 | 未进行检查验收的每少一个敬老院扣0.2分。 | 7 | ||||
创建1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 验收不达标记不计分。 | 8 | ||||
重大灾害发生后紧急救助到位;做好减灾、备灾、灾情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 出现迟报、漏报或失误每次扣0.5分。 | 7 | ||||
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按要求完成灾后重建任务。 | 任务完成不足70%扣3分,不足40%不记分。 | 5 | ||||
救灾资金、物资管理规范;冬令春荒灾民和困难群众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 救灾款物发放不及时或发放不规范每次扣1分。 | 7 | ||||
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知识宣传,开展敬老院安全应急演练,及时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工作。 | 未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知识宣传扣2分;未开展敬老院安全应急演练扣2分;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出现差错或失误每次扣1分。 | 5 | ||||
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 | 救灾物资未按程序实行公开招标采购不计分。 | 8 | ||||
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 党组集中考核。 |
5.优抚安置股
考核内容 | 计分依据 | 分值 | 自查分值 | 扣分 原因 | 考核 分值 | 扣分 原因 |
按时、足额兑现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优抚政务公开面达到100%。 | 出现差错或失误每次扣0.5分,乱批、错批每次扣1分; 优抚政务公开面未达标的扣2分。 | 6 | ||||
完成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工作。 | 未实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工作的不计分。 | 7 | ||||
做好评残、带病回乡等业务工作,规范优抚对象数据库。 | 出现差错或失误每次扣0.5分,乱批、错批每次扣2分;未规范优抚对象数据库的扣2分。 | 7 | ||||
完成伤残军人、烈士证的换发工作。 | 出现差错或失误每次扣0.5分,未完成的不计分。 | 6 | ||||
扎实做好涉军维稳工作,复退军人矛盾纠纷化解率达80%。 | 未建立维稳应急预案扣2分,出现涉军人员非正常上访,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矛盾纠纷化解率未达标的不计分。 | 10 | ||||
加强散葬烈士墓及烈士纪念建筑建设维修改造工作。 | 出现差错或失误每次扣0.5分。 | 6 | ||||
完成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率95%,符合安置条件对象安置率达100%。 | 退伍军人接收台账不齐全的扣2分,未完成当年安置任务的扣2分,安置卡发放出差错的每次扣2分。 | 12 | ||||
全面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实现政策知晓率100%,有培训意愿的培训率达100%。 | 政策知晓率未达标的扣2分,培训率不达标的扣2分。 | 9 | ||||
全面加强军民共建示范单位建设,指导、协调、开展好“八一”、春节等节日期间对驻区部队、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活动。 | 出现差错或失误每次扣1分,发生军民纠纷不记分。 | 7 | ||||
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 党组集中考核。 |
6.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
考核内容 | 计分依据 | 分值 | 自查分值 | 扣分 原因 | 考核 分值 | 扣分 原因 |
全面做好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新当选主任培训工作;处理好信访和遗留问题。 | 未开展培训的扣3分;出现越级上访一次的扣1分。 | 9 | ||||
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完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 | 未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扣2分;未建立工作机制的扣2分。 | 7 | ||||
打造1个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1个市级和谐示范社区、2个市级和谐社区,率先在全市启动农村示范社区建设试点。 | 完成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记7分,少完成或验收不达标不计分; 完成市级和谐示范社区记6分,少完成或验收不达标不计分;完成市级和谐社区记6分,少完成或验收不达标不计分;农村示范社区建设试点未启动或进度不足酌情扣分。 | 15 | ||||
开展创先争优、廉政文化进社区、社区环境综合治理等创建活动。 | 未开展创建活动的不计分,每少开展一个活动扣2分。 | 6 | ||||
新建社区服务站1个。 | 完成新建社区服务站记8分,进度不足的酌情扣分,验收不达标不计分。 | 8 | ||||
积极稳妥地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审核报批工作,优化行政区划设置。 | 出现失误每次扣0.5分。 | 7 | ||||
开展平安边界线创建活动;完成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勘界工作;配合完成市内高坪与蓬安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 | 未开展创建活动的扣3分;勘界工作未开展的扣3分;出现失误每次扣0.5分,边界纠纷调处不及时每次扣1分,联检资料不归档扣1分。 | 6 | ||||
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开展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 | 未开展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扣2分;未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的扣2分。 | 6 | ||||
配合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有关工作。 | 未按上级要求完成不记分,出现失误每次扣0.5分。 | 6 | ||||
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 党组集中考核。 |
7、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
考核内容 | 计分依据 | 分值 | 自查 分值 | 扣分 原因 | 考核 分值 | 扣分 原因 |
完善居家养老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新增民办机构床位400张,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2个(其中城市社区9个、农村社区3个),完成21个农村幸福院建设;为7300名困难家庭的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 新增民办机构床位未达标的扣2分;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建设未开展建设或进度不足的酌情扣分;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覆盖人数未达到7300人的按人数比例扣分。 | 11 | ||||
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4%以上。 | 集中供养率未达标的不计分。 | 8 | ||||
全面完成除农村敬老院外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清理及换证。 | 未完成清理和换证工作的不计分。 | 7 | ||||
完成20名养老护理员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 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按实际完成人数比例扣分。 | 7 | ||||
地方留成的福利***公益金集中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比例不低于50%。 | 未达到50%不计分。 | 7 | ||||
公开透明使用福彩公益金,建立永久性的使用标识;力争成功创建省级福彩销售示范区;配合开展福彩进社区、进乡镇活动,整合民政资源,在社区、小区、乡镇建立福彩固定宣传阵地,协调建设3处***销售亭,协调建设1个中福在线销售厅。积极反映、调查、举报、打击私彩等非法***。 | 未建立1处永久性使用标识的扣3分;省级福彩销售示范区验收不达标的扣3分;未开展活动的扣3分;未完成建设***销售亭、中福在线销售厅的扣4分。 | 9 | ||||
深入开展殡改,完善惠民殡葬制度,积极实施惠民殡葬。 | 城区出现殡葬严重违法情况不查处的每次扣2分,出现差错每次扣2分;未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扣3分,惠民殡葬应助未助每人次扣1分。 | 7 | ||||
完成每年新增孤儿、艾滋病儿童患者信息台账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孤儿保障资金、艾滋病儿童患者生活费并确保打卡发放准确率为100%。 | 未打卡直发每人次扣1分,发放不及时一次扣0.5分,出现错发、漏发等差错每人次扣2分。台账未建立或有错漏现象扣5分,不规范扣3分。 | 7 | ||||
开展慈善助学活动,根据省市安排实施“明天计划”、重生行动、“疝气行动”。 | 未开展慈善助学活动扣3分,出现差错每人次扣1分。上级有安排但我区未开展“明天计划”扣1.5分、未开展重生行动扣1分、未开展疝气行动扣1分。 | 7 | ||||
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 党组集中考核。 |
8、行政审批股
考核内容 | 计分依据 | 分值 | 自查分值 | 扣分 原因 | 考核 分值 | 扣分 原因 |
强化收养登记档案管理,做好收养登记工作合格率 100%。 | 无收养登记档案管理制度的扣5分,收养登记档案不齐全的扣10分。出现差错每次扣2分。 | 9 | ||||
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社会组织年检率达95%。 | 出现差错每次扣1分。年检合格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每百分点扣0.5分。 | 9 | ||||
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并可实行直接登记,对这四类社会组织试点直接登记。 | 未开展试点工作的不计分,欠进度的扣2分。 | 10 | ||||
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 | 未开展工作的不计分,欠进度的扣2分。 | 8 | ||||
实现社会组织党的工作覆盖率100%。 | 覆盖率不达标的按比例扣分。 | 8 | ||||
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行为失信惩戒机制,查处非法社会组织。 | 未及时调查处理非法社会组织的不计分。 | 8 | ||||
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收接件和取件工作。 | 出现差错每次扣2分。 | 8 | ||||
行风建设。 | 被政务中心考核为基本称职及以下不计分。 | 10 | ||||
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 党组集中考核。 |
9、信访股
考核内容 | 计分依据 | 分值 | 自查分值 | 扣分 原因 | 考核 分值 | 扣分 原因 |
完善各项维稳、信访工作制度,落实责任。信访处理率达100%。 | 制度未及时完善扣2分,领导包案制度未落实扣3分,因工作失误出现差错每次扣1分。因工作失误出现差错每次扣1分,被通报一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一次扣4分。 | 15 | ||||
到省、市集访、缠访不超过1起。赴京、省、市重复访率不超20%、30%、40%; | 到省、市集访、缠访1起不计分。重复访率超过20%扣3分,超过3 0%扣4分,超过40%扣5分。被通报一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一次扣4分。 | 17 | ||||
非正常上访率不超过20%,初访结案率不低于90%。 | 超过20%扣4分,初访结案率低于90%扣4分。 | 13 | ||||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达85%。 | 化解率未达标按比例扣分。 | 12 | ||||
开展信访定期通报工作,1年不少于4次。 | 每少一次扣2分。 | 13 | ||||
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 党组集中考核。 |
10、婚姻登记处
考核内容 | 计分依据 | 分 值 | 自查 分值 | 扣分 原因 | 考核 分值 | 扣分 原因 |
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工作。婚姻登记合格率100%。 | 出现差错每次扣0.5分。 | 14 | ||||
完成办公场所改造,为创建全国3A级示范窗口创造条件。 | 根据改造情况酌情考核。 | 15 | ||||
文明服务、群众满意。 | 因工作失误出现差错每次扣1分,被通报一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影响恶劣一次扣4分。 | 12 | ||||
依法依规收费。 | 出现乱收费、违规收费的举报查实每次扣2分。 | 13 | ||||
在中心集镇设立婚姻登记工作点。 | 未设立工作点不计分,每少设立一个工作点扣4分。 | 16 | ||||
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 党组集中考核。 |
11.双拥办
考核内容 | 计分依据 | 分值 | 自查分值 | 扣分 原因 | 考核 分值 | 扣分 原因 |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下达成员单位目标任务。 | 未制定计划的扣2分;目标任务未下达的扣2分。 | 13 | ||||
做好双拥共建单位示范点建设。 | 未进行示范点建设不计分。 | 14 | ||||
指导、协调,开展好“八一”、“国防宣传日”、国防、双拥“宣传月”、“宣传周”活动。 | 出现差错或失误每次扣1分。 | 12 | ||||
完成双拥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双拥工作目标任务情况检查、验收;指导、协调,开展好元旦、春节期间对驻区部队、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活动。 | 未完成工作目标检查、验收的不计分;出现差错或失误每次扣1分。 | 15 | ||||
做好省级双拥模范城迎检工作。 | 出现差错或失误每次扣1分。 | 16 | ||||
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 党组集中考核。 |
12、老龄办
考核内容 | 计分依据 | 分 值 | 自查 分值 | 扣分 原因 | 考核 分值 | 扣分 原因 |
开展老龄工作调研和宣传,做好老年人权益维护工作,协调做好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工作。 | 视工作开展情况酌情评分。 | 12 | ||||
推进老年大学建设和老年教育工作;推进基层老年人协会组织规范建设。 | 视工作开展情况酌情评分。 | 13 | ||||
完成老年工作信息上报20条以上;做好各种数据统计、报送工作。 | 未完成上报数按比例扣分;因工作失误出现迟报、漏报、差错每次扣1分。 | 15 | ||||
开展“敬老月”活动。 | 未开展“敬老月”活动不计分,因工作失误出现差错每次扣1分。 | 17 | ||||
做好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工作。 | 未建立台账扣3分,因工作失误出现差错每次扣1分。 | 13 | ||||
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 党组集中考核。 |
13. 军休所
考核内容 | 计分依据 | 分值 | 自查分值 | 扣分 原因 | 考核 分值 | 扣分 原因 |
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按时足额发放军休干部生活待遇。 | 出现差错或失误每次扣1分。 | 20 | ||||
完成军休干部接收安置计划的90%,开展军休规范化建设活动。 | 未完成安置计划的不计分;未开展活动的扣2分,出现差错或失误每次扣1分。 | 18 | ||||
落实好军休干部两个优先待遇,军休干部满意率达98%。 | 未落实待遇的不计分,满意率不达标的扣2分。 | 17 | ||||
做好联村帮户工作。 | 未开展联村帮户工作的不计分,欠进度扣1分,严重欠进度不计分。 | 15 | ||||
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 党组集中考核。 |
14、救助站
考核内容 | 计分依据 | 分值 | 自查 分值 | 扣分 原因 | 考核 分值 | 扣分 原因 |
流浪儿童救助、接送、配合安置,确保街面基本无流浪乞讨儿童。 | 因工作失误出现差错每次扣1分,被通报一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一次扣4分。 | 20 | ||||
加强街面巡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 被通报一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一次扣4分。 | 17 | ||||
进一步健全区乡村三级流浪乞讨救助体系,宣传、贯彻救助管理政策法规,指导全区救助管理工作。 | 区乡村三级流浪乞讨救助体系未建立扣4分,因宣传工作不力出现上访等每次扣2分,指导不到位被上级批评每次扣2分。 | 18 | ||||
做好救助档案登记管理工作,做到档案清楚规范。 | 因工作失误出现差错每次扣1分,未建立台账不计分。 | 15 | ||||
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 党组集中考核。 |
15、综合福利中心
考核内容 | 计分依据 | 分值 | 自查 分值 | 扣分 原因 | 考核 分值 | 扣分 原因 |
力争实现迁扩建区综合福利中心项目开工建设。 | 新建区中心敬老院视开展情况酌情扣分。 | 17 | ||||
规范福利中心对外 代养老人的管理制度;床位利用率达85%以上。 | 未建立制度的不计分;床位利用率低于85%每一个百分点扣0.2分。 | 20 | ||||
加强中心“三无”老人的服务与管理工作,做好老人防病、老人日常护理、重病特殊护理等工作。 | 机构不健全,管护人员不到位扣2分;管护人员不团结协作、相互推诿扯皮被查实每次扣0.5分;工作人员脱岗缺位被查实每人次扣1分。 | 15 | ||||
加强中心人员、“三无”老人、代养老人的卫生、财物、人身安全、消防等教育,预防和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与事故发生。 | 发生财物丢失或人为损坏每件次扣1分,未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不计分,发生安全事故的不计分。 | 18 | ||||
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 党组集中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