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6起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1月23日,市纪委通过其官方网站通报了我市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经开区南强街道办事处领导干部违纪案。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任华勇、主任何兴建,对班子成员监督管理不到位,致使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熊祚建利用职务之便,从下拨社区的拆迁机械费中虚报工作量套取财政资金,用于支付冲抵应清退违规发放的资金、为班子成员发放补贴、处理拆迁安置棘手问题等费用。任华勇、何兴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熊祚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河东新区灵泉街道办事处社区干部违纪案。2013年2月至2014年11月,社区书记付志华、主任唐兵设立“小金库”,私分社区电力线路工程误工费,违规支出资金。付志华、唐兵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
船山区唐家乡党委书记胡永光违纪案。2009年5月至2012年1月,胡永光在担任河沙镇党委书记期间,帮助河沙镇场镇居民协调办理新建房审批手续过程中,违规收受其所送现金;收受河沙镇建筑老板刘某以拜年名义所送现金;举办生日酒宴,宴请管理服务对象,违规收取礼金。胡永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安居区会龙镇经济发展办原主任闫昌全违纪案。闫昌全在担任会龙镇经济发展办主任期间,具体负责实施安居区会龙镇2011年、2012年农村D级危房改造工程工作,没有按照相关文件政策严格履行审核及全面验收等职责,导致不符合会龙镇D级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违规收受贿赂。闫昌全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射洪县东岳乡梓江村村干部违纪案。2008年至2012年,党支部书记赵玉茂、原村主任李胜泉将村集体土地以农户名义上报,套取国家种粮补贴资金,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开支。赵玉茂、李胜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蓬溪县高坪镇团河坝村支部书记梁敦建违纪案。2013年遂广高速公路建设征用高坪镇团河坝村5组、6组土地,梁敦建未及时将村集体获得的征地款交镇“双代管”中心入账。梁敦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