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抓队伍、强基础、建平台、惠民生全面打造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升级版
一是狠抓队伍建设,夯实智力保障基础。该县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组建涵盖律协、公证、法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在内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到各乡(镇、街道)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合同审查、民事纠纷调解及以案释法宣传、法律公证等系列法律服务,切实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和理念。
二是狠抓平台建设,健全法律服务体系。一是将全县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联系方式印制成连心卡、宣传册的形式发放到全县各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分别送到群众手中,为广大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同时委托软件开发单位协助开发司法行政服务网络平台,开通微信公众号,形成24小时不打烊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二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硬件设施建设,着力提升服务质量。截至目前,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入装修设备配置阶段,已建成黄泥塘、红旗办事处和绿塘乡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站,新建的大山乡公共法律服务站预计在今年11月份投入使用,其余乡镇的村级法律服务室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待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室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后,将形成覆盖全县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阵地体系。目前县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已投入资金300余万元。
三是狠抓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服务模式有创新。从2016年起,该县开始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选派66人到全县28个乡镇47个村(社区)开展“村级法律顾问”试点。2017年面向全县28个乡镇286个村居委会全面开展“村级法律顾问”工作。按照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联系乡镇,法律工作者联系村的组团帮扶联系模式,统一建立“法律服务档案”,向村居民发放“法律服务工作者联系卡”并提供“菜单式”法律服务,每周三法律顾问按时在村委会值班,参与村委会处置重大矛盾纠纷,参与村委会对重大集体经济事项进行审查。截至目前,全县村级法律顾问接待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200余件,为村审查法律文书70余件,免费为村民代写文书40余份,开展法律宣传100余次。二是服务窗口有保障。将律师服务关口前移,整合全县律师资源定期到人民法院、信访部门坐诊,为辖区居民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三是服务水平有提升。整合乡镇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力量做强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四是狠抓工作特色,以点带面先行先试。该县在加强领导、强化宣传、落实措施的基础上,在县司法局建立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明确“法律服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功能定位,加大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和要素集成,实现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在黄泥塘镇率先建立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站。一是完善窗口建设,整合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服务职能,使法律服务站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综合服务融为一体。为群众提供能在一个平台上享受“综合性、一站式、超市化”的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服务管理,提高法律服务能力。建立健全职责制度、转办联动制度、信息联络员制度、工作流程、信息保密等相关制度。三是整合内部资源、强化外部衔接,提升法律服务效能和水平,一方面加强司法行政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将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各职能整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站的职能作用;另一方面强化乡镇信访、综治、禁毒、公安等相关部门和各执法单位之间的协作,完善转办联动机制,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通过先行先试,及时组织全县乡镇政法委书记及司法所负责人参观学习大方县黄泥塘镇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的先进经验,要求县司法局与各乡镇党委政府联动,各司其职,开展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今年上半年该县共计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3800余人次,组织化解矛盾纠纷65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