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采取三措施贯彻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
近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旺府办发〔2010〕27号),并结合实际,采取三措施贯彻实施。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县交通运管部门负责组织全县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将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的各项学习宣传任务落实到各客运企业负责人;二是全面落实《通知》工作要求。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要切实加强旅客运输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的日常监督工作,全面落实《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安全承诺》和客运车辆车贴监督内容工作中的各项工作要求;三是狠抓督促检查。县安监局要切实加强对各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相关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通知》中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旺苍县安监局综合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