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天基地经发局转发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征集2013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入区有关企业: 为做好2013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组织和资金安排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 (一)新材料产业 依托我省科技资源,支持发展化工新材料、有色金属新材料、冶金新材料和新型建材等领域产业化项目。 (二)消费品产业 消费品产业重点支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对现有食品、医药、纺织和轻工等行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升装备水平,改进生产工艺,大力培育名牌产品,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高产业竞争力。 (三)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大力支持工业企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四)安全生产 重点支持石化、冶金、有色、装备制造、纺织、建材、民爆、医药、非煤矿山及尾矿库、轻工(不包括烟花爆竹)、电子等行业生产过程的重大隐患综合治理项目。 (五)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 支持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支持工业产品数字化智能化提升、企业产品结构优化、生产过程控制优化等项目。加大对两化融合典型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及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试验区企业的扶持。 具体支持方向和重点详见《2013年陕西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指南》(可在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www.sxgxt.gov.cn)。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陕西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11-2012年连续盈利,银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能够承担项目实施所需要的资金投入。在全省同行业中综合经济指标排名前列。 (二)企业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方向,符合本次项目的征集范围,具备产业化条件,市场前景广阔并有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优先支持国家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的项目、拥有发明专利及其他自主知识产权企业项目和中省名牌产品企业项目。 (三)申报项目的生产技术、装备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产品附加值高,市场前景较好,对地方经济发展带动作用大。 (四)申报项目须为已开工的新建项目或续建项目,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且项目实施期不早于2012年1月,项目完成期限最晚不超过2014年12月底,并需有明确、量化的技术指标和分年度任务完成计划。 (五)企业资产总额和项目投资规模须达到以下要求:新材料行业,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消费品行业,资产总额3000万元以上,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两化融合项目,资产总额3000万元以上,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安全生产项目,资产总额3000万元以上,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节能、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资产总额2500万元以上,总投资1500万元以上。对于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连续三年给予一定比例的项目贷款贴息支持。 (六)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完成后须产生明显效果,其中节能技改项目必须要有明确的、可计量、可考核的节能量(节能量单位:吨标煤);清洁生产技改项目必须是由省工信厅、省环保厅组织,通过专家评估的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中的技术改造项目。 (七)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和补助的方式,以贷款贴息为主。 三、须提交的项目资料 (一)《2013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1)、《2013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表》(***2)。 (二)项目基本情况说明。字数限定在500字以内,格式见***3-1。安全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格式见***3-2。 (三)企业资金申请报告正式文件(文本)。内容包括:企业概况、财务状况、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工艺技术、项目资金构成、资金来源及筹措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设条件落实情况和申请资金的数额、方式等内容。安全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需在报告中补充项目安全效益说明。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项目须提交项目实施方案(见***3-3)。 (四)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机构)法人执照复印件。 (五)专业机构审计的2011年度审计报告和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新办企业依据实际情况提供)。 (六)企业(机构)2011年度完税证明汇总表及完税证明(新办企业依据实际情况提供)。 (七)项目备案或者核准文件。 (八)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评价文件批复意见。 (九)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适用于需新征土地的项目)。 (十)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的项目)。 (十一)申请贷款贴息项目的企业提供贷款卡编码、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或承诺函、已发生贷款“借款凭证”及银行贷款进账单、已支付的利息清单。贷款合同、承诺函及利息清单须明确借款用于申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 (十二)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项目提供相关验收意见、检测报告、用例报告等。 (十三)申报的安全生产、两化融合技改项目,其建设内容若已包含在企业其它技改项目中,在编报资料和填写表格时,要真实填报用于安全生产或两化融合技改项目的内容、具体投资额度及所占投资比例。 (十四)项目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四、申报程序 (一)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将辖区内(含省管县)项目筛选汇总后,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正式文件联合上报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 (二)中央、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项目由集团公司以正式文件报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 上报文件须附《2013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1)。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必须是2011年以来未获得过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同一企业只允许申报一个项目; 2010年以来,曾获得国家和省级财政技改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所支持项目未进行完工验收的,本次不再申报新的项目。 (二)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征集并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上报,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23日,超过规定时限将不予受理。 (三)申报项目材料必须资料完整,准确无误。按照顺序编制目录页码,以纸质简装,勿附带塑料或其他材质封皮。整套材料(纸质,包括项目申报文件和资金申请报告)一式六份报航天基地经发局,项目申报材料电子文件及***扫描件(光盘或U盘形式)各一份。相关表格可登陆www.sxgxt.gov.cn网站。 (四)联系方式 1、西安航天基地经发局:刘毅 周朔南 联系电话:85688743 邮箱:htjdjfj@163.com 2、省工信厅规划处:王 栋 李艳丽 联系电话:029-87291826 电子信箱:gxtghc@126.com 3、省财政厅经建处:郭 超 联系电话:029-68936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