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临潼分局关于拟对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7月27日-2015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83812836
传真:029-83823556
通讯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东关街16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临潼分局综合科(710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 | 西安市临潼区渭北工业组团园区内 | 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 | 项目总用地面积3847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4380平方米,容积率为0.7。主要建设内容为:高等院校教学楼、宿舍楼、体育馆、图书馆、食堂以及行政办公楼、F1赛车场地、以及室外停车场和道路、绿化、管网等工程的建设。项目总投资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76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0.25%。 | (一) 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扬尘、运输废气影响,施工机械、运输物料车辆噪声影响,施工废水影响和施工固体废物堆放影响等。 扬尘:应采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暂时堆存的应采用防尘网遮盖;并适时洒水降尘,防止二次扬尘,清运过程防止各种撒漏发生;及时清运到指定的渣土堆场等措施,以防扬尘污染; 噪声:应采取加强施工场地的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废水:施工期废水来自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应全部回用于洒水抑尘和工程养护等,不外排;施工期生活废水不产生外排,因此施工期废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固废: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拆迁垃圾、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拆迁垃圾和建筑垃圾按《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由施工方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置,同时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方全部用于校园内的景观造坡。生活垃圾按当地环卫部门规定收集外运处置,因此,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项目运行期废气主要来自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及噪声等方面的影响 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锅炉废气、餐饮油烟、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及备用发电机运转时产生废气等。 锅炉废气经预测其排放污染物浓度均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规定的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标准,烟气通过两根不低于25米烟囱排空,符合高出200m范围内建筑物3m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餐饮油烟要求安装效率不低于85%的油烟净化器,通过净化的油烟经集中经烟道收集后于楼顶油烟排放口统一排放。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水水质较为简单,无特殊污染因子,可利用项目区域内的污水管网集中至化粪池,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环评要求,餐饮类废水需经过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方可排入化粪池处理。 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源自于锅炉房风机、设备用房内水泵、中央空调机组冷却塔、地下通风换气的风机、备用发电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本项目的主要产噪设备都设置在地下室,并采取了减振、软性连接、墙体隔声等措施后基本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