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公职律师执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单位、各人民团体、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的要求,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发挥公职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提高各单位、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全区公职律师执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5月12日——5月31日
二、申报要求
(一)公职律师的定义
公职律师,是指任职于党政机关或者人民团体,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公职律师证书,在本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公职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申请颁发公职律师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3.具有公职人员身份;
4.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
5.品行良好;
6.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职律师。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公职律师证书: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上一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申报材料
1.公职律师申请登记表,原件一式三份(登记表需粘贴照片;申请人需在律师执业申请书中申请人处亲笔签名;个人简历填写不能断档,需精确到月,简历从大学写到现在的单位);
2.身份证、学历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正副本,复印件两份;
3.单位同意申请公职律师的正式文书(主送单位为陕西省司法厅,内容包括:本人身份、工作年限、从事法律业务工作年限、工作经历、执业经历、上年度考核结果)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4.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5.2寸蓝底免冠照一张(贴到一张A4纸上,并注明本人姓名及单位);
6.以上材料全部扫描彩色原件并做成一个Word或PDF电子版。
7.单位开具的介绍信一份。
以上所有涉及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及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登录西安律师网(http://www.xalawyer.net/),在“律管信息”栏目下查找“律管工作”,点击“申请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执业证”一栏相关表格,在规定时间内将整套工作资料报送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统一上报市司法局进行审查。
联 系 人:陈 蕴 马少婷
联系电话:87331931
联系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92号莲湖司法大楼5层512室(南小巷第五人民医院东隔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