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撤销西安泰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雷畅监事身份信息的决定
西安泰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5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西安泰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该局于2015年3月25日核准设立登记。西安泰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为20160217市局下放企业,现登记机关为碑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12月,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收到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相关投诉举报材料,群众雷畅(身份证号:500xxxxxxxxxxx5324)就本人被西安泰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冒名登记为监事进行投诉举报。
2021年1月28日,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函,针对雷畅被登记为西安泰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告知调查结果:该公司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已于2020年11月27日被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异常名录,于2020年12月11日将该公司涉嫌冒名登记的情况通过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向社会公示,期满45日后,未收到该公司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公安碑林分局、碑林区金融办、碑林区税务局、碑林区人社局均未对该公司提出异议。
2021年9月2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及各成员单位的调查终结证据材料和公示期满后作出的调查结论,冒名登记事实基本成立,碑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作出撤销西安泰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雷畅监事身份信息的决定。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撤销西安泰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雷畅监事身份信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或者西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西安市碑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