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05年龙岗区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区属各单位、企业,驻龙岗处以上单位:
区纪委、监察局制定的《2005年龙岗区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6月8日
2005年龙岗区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根据市委、市纪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实施纲要》为统揽,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执政水平和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抵御风险能力为目的,以“自觉接受监督,密切联系群众”为主题,结合全区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正确权力观、群众观和组织纪律的教育,提高党员干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联系实际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拒腐防变、干净干事,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政治保证。
二、教育对象和学习内容
(一)教育对象
包括全区党员、干部,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区属企业领导人员,以及在“权、钱、人”审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党员干部。
(二)主要学习内容
1、两个纲要。即《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
2、三个条例。即《***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3、有关会议精神。重点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纪委、省纪委第五次全会、市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区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
4、有关教材。主要有省纪委编辑制作的《反腐倡廉教育读本》和《热血男儿》、《走向深渊》等教育专题片,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编辑的《深圳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典型材料汇编》,市纪委编辑制作的《反腐通鉴》、《廉政文化论文集》等学习资料和《渴望新生》警示片,市监察局编辑的《深圳市公务员廉洁从政读本》、《深圳市廉政教育专题讲座》。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这次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安排于7—8月进行,分为动员学习、查摆问题、整改总结三个阶段。
(一)动员学习(7月1日至7月31日)
1、认真动员部署。7月初,由区纪委主要领导通过龙岗区广播电视台作电视动员讲话,对今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各街道、各部门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具体部署和深入发动,努力在全区营造纪律教育的良好氛围。
2、开展反腐倡廉短信话语激活竞赛活动。7月初,市纪委、市监察局将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深圳分公司合作,以手机为载体,面向全市党员干部开展反腐倡廉短信话语激活竞赛活动。为配合这次竞赛,区纪委(监察局)将组织开展“廉政短语”编发竞赛活动,并推荐20条优秀廉政短信参加市里组织的“百条优秀廉政短信”评选活动。
3、组织集中学习和教育。各级党组织要采取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集中进行学习教育,发挥领导干部在学习教育上的带头作用。采取党风廉政教育报告会、支部学习会等形式,抓好党员干部的普遍性学习教育。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根本要求,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认真加强权力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切实加强群众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提高密切联系群众的能力;要努力加强纪律观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形成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良好风尚。要加大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的力度,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各级领导干部在学习教育中,要结合实际,围绕“自觉接受监督,密切联系群众”的主题撰写思想体会,各单位要择优报送1—3篇有质量的文稿至区纪委教育调研室,区纪委将择优向上级纪委和相关媒体推荐发表。
4、办好重点领域、重点部位人员廉政教育培训班。区纪委和区委党校将联合举办廉政教育培训班,对我区掌握“权、钱、人、物”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培训,以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弘扬廉政文化。围绕落实《实施纲要》和文化立市、文化强区战略部署,结合我区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弘扬廉政文化。
——开展廉政歌曲大家唱活动。区纪委指导并协助坪地纪工委开展廉政歌曲创作和大家唱活动,在深入总结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实践的基础上,发动各方力量,创作一批反映党员干部勤政廉政、爱岗敬业良好精神风貌和廉政理念的优秀歌曲,举办群众性歌咏会进行传唱。通过这一活动,在我区掀起唱响廉政歌曲的热潮。
——举办廉洁从政漫画展。组织力量收集、创作、改编一批具有针砭时弊、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廉政漫画作品进行展出,讴歌廉政模范、鞭挞不良行为、揭露丑恶现象,努力营造“廉荣腐耻”的社会氛围。
——继续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在去年成功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的基础上,各街道要充分发挥主动性与创造性,继续探索廉政文化进社区的途径和方式,组织创造社区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精品,并在增强廉政文化的大众性、通俗性、观赏性等方面下功夫。
——开展中、小学校“廉洁知识宣传普及周”活动。根据市纪委、市教育局将于7月中旬在全市大、中、小学举办“廉洁知识宣传普及周”活动的统一安排,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全区各学校要以积极认真的态度,主动抓好落实,纪检部门要加强组织检查和协调指导。
——开展“警醒与反思”活动。通过对我区近年来发生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案例分析、根源剖析、教训揭示,用发生在身边的反面事例教育我区的党员干部,使广大党员干部触目警醒,深刻反思,切实增强抵御侵蚀的能力。
(二)查摆问题(8月1日—8月15日)
1、依据《实施纲要》查找反腐倡廉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各街道、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实施纲要》作为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深刻领会、切实掌握其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对照文件要求全面分析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形势,查找薄弱环节,明确努力方向。
2、对照廉洁自律规定进行自查。各级领导班子要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要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特别是对照中央纪委要求狠刹的“五股歪风”(收钱送物,“跑官要官”,参与***,放任、纵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非法谋利,利用婚丧嫁娶等收钱敛财)进行一次自查,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党风政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各单位要通过深入基层和企业调查研究、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开办信访接待日,充分利用“龙岗民声”专栏、“龙岗清风网”等形式,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从中查找存在问题。
4、实施强有力的廉政监督。区纪委、监察局要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办案和纠风力度,发现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曝光,增强监督的威慑力。
(三)整改总结(8月16日—8月31日)
1、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认真整改。凡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以及工作方面存在问题的,要坚决迅速整改; 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要拿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分步抓好落实; 涉及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通过适当形式将整改情况向群众公布,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取信于民。
2、采取有效措施巩固纪律教育学习成果。各单位要围绕建立健全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经常性的教育培训和党课制度;围绕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依法办事,进一步完善对权力的监督约束机制;特别是要围绕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及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研究制订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3、搞好专题总结。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结束后,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于9月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送区纪委。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负总责,根据市、区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部署,联系本单位实际,做好计划安排,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带头学习,带头作辅导报告,带头抓教育学习活动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协助党委做好教育学习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宣传、党校、文化等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大宣教整体合力,保证各项教育学习活动扎实进行。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及内部网络、信息台、板报等,围绕教育主题,搞好宣传引导。教育学习月活动期间,区广播电视台和《深圳侨报》要认真***报道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加强对基层单位和窗口部门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正面宣传,弘扬主旋律,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三)注重教育效果。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积极为党员干部的教育学习创造良好条件,坚持灌输教育与自我教育、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传统教育手段与现代教育手段、整体教育与重点教育、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教育的生动性和有效性。要紧密联系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特别是要在刹“五股歪风”上出实招硬招,使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加强检查督促。区纪委、监察局要通过召开汇报会、组织检查、到基层调研、在各媒体和《清风网》开办专栏等形式,对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各级要加强对教育学习活动的督导,对教育活动流于形式、成效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部门和单位,要予以批评,责成补课,确保教育活动扎实推进。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纪委
深圳市龙岗区监察局
2005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