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处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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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8日发表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的规定,现对申请处理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分宗定界”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10天内(即2019年3月29日-2019年4月8日)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联系电话:28252655,联系地址:吉华街道执法队211室。
吉华街道查违办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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