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五项措施确保食品流通监管工作平稳过渡
新城区食品药监局食品科在食品流通监管职能调整期间,结合辖区实际,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采取“先行登记备案,及时通知办理”的方法,让群众办事不走空、有着落、少走路、走直路,有效地解决了办事群众的实际困难。食品监管科成立以来,共接待办事群众100余名,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好评。
一是按照局领导要求,耐心细致地给办事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群众先行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待全市食品流通许可工作开始后,将第一时间通知群众前来办理。
二是分级管理。将流通食品经营户按照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分为省局企业、市局企业、分局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四类。省局企业和市局企业由食品科进行登记备案;分局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由食品经营户所在辖区的食品药监所进行登记备案。登记内容主要为办理事项、经营者姓名及联系电话。
三是主动告知并引导未取得营业执照的食品经营户先行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并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
四是加强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宣传与培训,食品监管科和各食品药监所结合自身情况,对具备条件的经营户可先行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五是针对从事食品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求其认真落实进货查验、索票索证、记录台账等各项制度,并由执法人员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