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四项举措提升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一是登记备案。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弄清集贸市场开办单位的经营时间、经营范围、经营现状等详实情况,建立台帐;对集市食品经营者持证照情况进行清理排查,最大限度将集市上的经营者纳入管理范围,完善集市食品经营者的“经济户口”材料,把好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指导和督促集市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退市台帐制度。同时对集市食品经营者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建立经营者诚信档案,加大对失信经营者的监管力度,对生产经营伪劣食品的,列入“黑名单”,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向社会公布,对守法、诚信经营者给予表彰,推动诚信经营,构筑集市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促进集市贸易市场健康发展。
二是实时监管。设立集市监管员,加大对集贸市场的实时监管和巡查力度。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景点集市和边远乡村集市等为重点区域,以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类、糕点、酒类、饮料、豆制品、奶制品及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批发商、熟食摊位、现场食品制作摊位、临时食品经营者等为重点对象,按照“六查六看”要求,精心加强监管,全面检查市场经营资格、食品安全质量等。采取“集市不散,监管人员不离岗、不休息”的实时监管措施,全方位监控集市上的经营活动。同时抓好集市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栏、印发宣传单、宣传漫画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消费常识、假冒伪劣食品识别方法等知识,提高广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是部门联动。加强与农业、卫生、公安、城管等部门的交流协作,形成执法合力,及时发现和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销售不合格商品,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使假、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加大案件协查力度,做到“强化监管不缺位、分工协作不错位、联合执法不越位”,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促使集市食品经营者走上规范、有序的经营轨道。
四是消费调处。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扩大12315、12331和12365网络体系建设和“一会两站”的覆盖面,不断推进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加大消费维权力度。采取设立集市12315投诉站、公布集市监管员及各工商所投诉电话等方式,建立“出勤行动快、受理时间快、调解查处快、信息反馈快”的调处机制,及时处理消费投诉和纠纷,实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做到未雨绸缪,及时掌握集市动态信息,加强对消费咨询、申诉、举报等信息的汇总、分析和反馈,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消费警示、提示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