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食品药品安全曝光台2021年4月)
为贯彻落实******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 要求,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2020年4月13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 “四个最严”要求若干问题的意见》。为切实落实该《意见》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4月份食品、药品安全案件曝光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山东银座配送有限公司涉嫌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豆角案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豆角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免予处罚 |
黎建华(高新开发区桂香蔬菜店)涉嫌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农产品案 | 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农产品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免予处罚 |
初军军(高新开发区泽瑞烤鱼店)涉嫌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 免予处罚 |
温子东(高新开发区宜佳鲜水果蔬菜店)涉嫌经营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案 | 经营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免予处罚 |
崔鑫慧涉嫌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 免予处罚 |
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食堂涉嫌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 免予处罚 |
张卫(高新开发区聪聪果蔬超市)涉嫌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和购进食用农产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0元;罚款人民币2000元 |
范红燕(高新开发区舜华永款陶鲁超市)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购进食用农产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2元;罚款2000元 |
沈炳华(高新开发区润华超市)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免予处罚 |
济南三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 免予处罚 |
罗刚义(高新开发区青果超市店)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韭菜案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韭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1、没收违法所得8元;2、罚款2000元 |
济南惠客优市场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鸡蛋豇豆案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鸡蛋豇豆和购进食用农产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 | 1、警告;2、罚款2000元 |
刘小芳(济南高新开发区天惠鲜生鲜店)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豇豆案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豇豆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免予处罚 |
王远森(高新开发区惠买果蔬超市)涉嫌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和购进食用农产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20元;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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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燕(高新开发区东区嘉惠超市)涉嫌销售兽药残留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销售兽药残留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和购进食用农产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4.5元;罚款2000元 |
宋春芳(高新开发区亿发超市)涉嫌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免予处罚 |
丁丽花(高新开发区丽花冷鲜商店)涉嫌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和购进食用农产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 | 1、警告;2、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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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圆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展西路分公司涉嫌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免予处罚 |
高磊芝(高新开发区旭龙水果蔬菜店)涉嫌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免予处罚 |
王宗帅(高新开发区创新谷座邦果蔬超市)涉嫌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免予处罚 |
王震(高新开发区舜华王震水果销售店)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免予处罚 |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银座中铁逸都店涉嫌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免予处罚 |
杨文生涉嫌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和购进食用农产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90元;罚款2000元 |
吕传红(高新开发区鲜仙果水果蔬菜店)涉嫌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免予处罚 |
济南普信泽超市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免予处罚 |
济南十八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盛世花城店涉嫌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免予处罚 |
潘春(高新开发区潘春水果店)涉嫌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1、没收违法所得158元;2、罚款2000元 |
姚兆伟(高新开发区冠鲁餐厅)涉嫌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 免予处罚 |
周祖海(高新开发区舜华忠心超市)涉嫌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免予处罚 |
宋玉翠(高新开发区晓翠水果蔬菜店)涉嫌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1、没收违法所得7.2元;2、罚款2000元; |
孙喜(高新开发区东区惠优超市)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案 |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和购进食用农产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5.7元;罚款2000元 |
秦桂庆(高新开发区渔家赶海餐饮店)涉嫌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和采购食用农产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 1、警告;2、罚款2000元 |
济南满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涉嫌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 免予处罚 |
武玉刚涉嫌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免予处罚 |
山东悦铭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涉嫌销售农药残留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案 | 销售农药残留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免予处罚 |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场监管部
2021.4.27
编辑: 王茂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