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五措施推动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第二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近日,招远市下发通知,部署安排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明确五项措施,确保活动实效。
一是加强领导与完善机制共推。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检查组长,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同时,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开展。
二是行业监管与属地管理联动。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与各镇(街道、区)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检查力度。成立由安监、消防、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组成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组,合力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提高了安全生产执法效率和安全监管监察效能。
三是全面推进与专项整治结合。在全面开展大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围绕燃气、油气管线、涉氨制冷、钢瓶置换等重点开展专项整治,突出隐患整改,着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深化专项治理工作,狠抓隐患整改,健全应急抢修机制,确保大检查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四是检查督查与暗访抽查齐抓。对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检查督查和暗访抽查,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逐一进行登记,列出问题明细,落实整改措施。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安全生产检查责任制,检查记录要留档、备查。截至目前,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督查、暗访、检查6次,检查企业52家次,排查各类隐患100多项,打击非法违法和治理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2起,隐患整改率达100%。
五是制度落实与责任追究并重。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检查方案的制定、报送和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周报表、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周报表、安全大检查月度总结等各项制度,安委会办公室将及时调度、汇总各部门、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同时,加大督查和问责力度,对责任不落实、作风不扎实、检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