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17年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
根据山东省工商局《2017年全省流通领域农资、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计划》(鲁工商明〔2017〕7号)、东营港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实施方案》,我局于7月4日在辖区内开展了2017年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委托东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为抽检承检机构,共抽查2家成品油经营样品,抽检4个样品,抽检合格率100%(其中:92号车用汽油(V)抽检2个样品,2个样品合格;0号车用柴油(V)抽检1个样品,1个样品合格;0号普通柴油(V)抽检1个样品,1个样品合格)。
依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结果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