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财政局关于提前转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
区教育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穗财教〔2021〕188号),现将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转下达给你们,金额8,447.50万元(明细见***),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部门及时做好各项资金的分配下达工作,并根据***所列名称和收支科目将提前下达的预算全额编入2022年年初部门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将按程序拨付使用。其中,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等资金在年度执行中,将按照资金分配办法据实清算和调整,多退少补。
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保持不变。同步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并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请你单位落实项目管理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提前谋划,做好2022年直达资金支出计划。请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1〕239号文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以及粤财预函〔2021〕1号、财办〔2020〕29号、财监〔2020〕13号文等有关中央直达资金的管理规定和要求,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密切***资金使用情况,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请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绩〔2021〕9号)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科学合理编制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同时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规定专款专用,据实列支,做好经费使用***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同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收文3日内提交《绩效目标申报表》(***3),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完成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
***:1.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穗财教[2021]188号).pdf
2.2022年上级提前下达经费统计表.xls
3.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广州开发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