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实施举报奖励办法强化安全生产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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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6日发表
近日,该县出台《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6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有权向县级以上安监部门或者其他行业管理部门举报该县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瞒报、谎报的情况。为保护举报人利益,举报不用实名。举报人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县长安全生产举报热线“156****2350”和该县安委办举报电话“87612350”,或者以书信、短信、传真、走访等方式举报。对举报事项,经核实后符合奖励标准的,给予100元至50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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