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举措撑起女工维权的一片绿荫——区总工会大力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
区总工会高度重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创新举措,将此项工作与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月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工资集体协商同步开展,同步部署,同步验收,同步考核。自2006年实行签订工作以来,在全区企业中大力推进了合同的签订工作,力争做到女工委组织建立一个,集体合同就签订一个,几年来,签订率达100%。
加强机制建设。区总工会认真贯彻市总工会《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意见》精神,将推行女职工专项合同纳入工会组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企业民主管理等总体目标考核和女职工工作目标考核,作为工会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作为女职工工作评比的重要内容。签订合同的企业实现了集体合同与女职工专项合同同步协商、同步签订、同步审查、同步履行。
深入企业指导。在推行签订女职工专项合同时不仅下发合同文本,还深入企业进行具体指导,特别是对富海、中海、酒厂、药厂等大企业,区总工会女工委与企业工会主席进行了详细的勾通,指导他们签订确实解决女职工切身利益的专项合同。
注重监督检查。在普遍签订女职工专项合同的同时,更加注重合同的履约效果,建立健全了合同定期巡查制度,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分组进行巡查,通过组织企业女职工代表座谈等形式,了解合同的履约效果,真正保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保障了企业女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河口区总工会陈海花、陈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