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1年新农合筹资同比增幅达779
补助标准超210元 专项病种纳入试点
我市2011年新农合筹资同比增幅达77.9%
7月21日,记者从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获悉,截至7月20日,我市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各项筹资工作圆满结束。2011年新农合参保情况与2010年相比,呈现五大亮点。
一是参保人数稳中有增。今年全市参保人员达1085716人,参保满意率达99.55%,相比2010年参保人员总量新增38719人,增幅达3.7%。主要原因是随着我市新农合连续6年实施以来,患病农村居民从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受益,使得广大农村群众对其认可度从逐渐认识到积极参与。
二是补助标准大幅提高。今年我市五个县区人均政府补助标准均超过210元,高于全省人均200元标准。其中,河口区人均政府补助标准为全市最高达到262元。究其原因是贯彻省、市政府年度民生工程政策和结合本级财力实施地方特色的结果。
三是筹资总额突飞猛进。全市今年累计筹集资金突破2.3亿元,相比2010年新增1.01亿元,增幅达77.9%。全市财政安排新农合大额医药费补偿资金达1600万元,比2010年增加780万元,同比增幅达95.37%。主要是因今年提高单位人均补助标准和单位大额医药费补偿标准造成。
四是报销比例连续提高。对比2010年各项新农合报销规定,今年我市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将提高到70%,报销封顶线为10万元,省、市、县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45%、50%和65%,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住院报销比例为85%。提高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将中药饮片、院内中药制剂、中医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等非药物非手术疗法,纳入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报销范围,报销比例在2010年的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
五是专项病种纳入试点。将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法洛氏四联症、单纯性唇裂、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纳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由新农合按70%比例给予报销,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再由民政部门按20%比例给予救助。将重性精神疾病、乳腺***、宫颈***、终末期肾病、血友病纳入试点范围,由新农合按70%比例报销。同时,再对农村孕产妇分娩给予专项补助的基础上,在每个县(区)选择一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农村孕产妇住院顺产免费试点。 (记者 李静 通讯员 杨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