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撑腰
“嘭嘭嘭,嘭嘭嘭……”近日一大早,李鹊镇北赵村村民李某家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正在吃饭的李某赶紧放下碗筷出来开门。原来,是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为李某老两口办理法律援助手续。李某老两口都已经七十多岁,体弱多病,但是两女一子却都不尽赡养义务。一怒之下,老两口找到县法律援助中心,跟孩子们索要赡养费。考虑到两位老人的实际情况,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决定***服务。
为让更多的困难群众沐浴到法律援助的阳光,广饶县坚持应援尽援,最大限度地方便困难群众。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为原则,在全县所有乡镇、街道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以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及县残疾人、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职工等5个专门法律援助联络站为依托的法律援助机构网络。与县法院、县民政局联合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及司法救助意见》,实现了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畅通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可享受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人群,由“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扩大为“持有所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的居民。”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等重大案件,特事特办,无须审查其经济情况,一律给予法律援助。
从2009年7月起,广饶县在全市率先开展承办简易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去年,农民工李某到东营市某公司打工,期间右手意外致残。他到所在乡镇的法律援助工作站请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工作站了解案情后,迅速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汇报并按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对此案进行调解,且达成了调解协议。不出一周,李某就拿到了某公司支付的损害赔偿金10万余元。至目前,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承办各类简易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226件,涉及赡养、农民工劳动报酬及工伤、工亡等纠纷,解答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为省内外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
同时,在法律援助工作中,该县注重提高案件的办理质量,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建立相应的服务质量保障体系,通过抽查案件卷宗、回访受援人、查阅接待记录等方式,强化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切实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群众满意率达到100%,没发生一起当事人投诉现象。 (钟文峰 牛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