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实行三定一保加快重点工程建设
一是定目标。分别制定全县水利建设的一年、五年、十年规划,明确水利建设的阶段性要求,提出在规划期间内目标任务只增不减,并将年度目标张榜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定机制。分级成立专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所负责的水利建设项目,每季度上报和公示水利建设进展情况。对所有“民办公助”工程,全面推行开工前、竣工前和违规违纪查处“三公示”制度,明确工程责任人、建设规模及内容、违纪违规等情况,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为监督员。三是定责任。将水利建设阶段性目标进行责任分解,实行责任追究制,把水利建设工作的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并具体到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同时,根据工程建设规模和受益范围大小,实行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特别是对饮水安全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组建用水协会实施管理。四是保投入。在争取县级财政加大投入的同时,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参与县内水利设施建设,鼓励乡镇、村社群众多方筹资,用于重点水源工程前期工作和饮水安全、农村危桥改造、河道整治建设。(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