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编办开展公立医院人员总量控制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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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根据《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文件要求,2016年5月,经县编委研究决定,共收回县中心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两所公立医院的空余编制,原编制内人员继续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只出不进;新进人员不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备案制度。
为落实文件精神,分别于10月19日、20日分别对县中心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的人员总量控制情况及人员备案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查看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机构编制管理证》,县中心医院和县第二人民医院纳入实名制管理的人员总数分别为2***人、135人。根据两所公立医院提供的《备案人员花名册》,县中心医院和县第二人民医院实行备案管理的人员总数分别为40人、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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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12:59:3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