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街道三大举措服务乡村文明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副科级领导任副组长,宣传办、城管分局、庐山农村社区、各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的乡村文明建设提升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细化责任分工,加强督导检查,积极做好乡村文明建设专项行动。
二是强化督导考核。将乡村文明建设专项行动纳入街道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街道乡村文明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专门督导检查小组,加强对各村、职能部门的督导检查,每天对发现的问题下发督办单,限期整改。每周五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检查情况在党政联席会上进行通报。同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每两个月对各村开展现场观摩评比、督导检查,按照评比名次,给予奖励。
三是探索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进一步健全农村环卫保洁、社会公共服务等制度,不断巩固创建成果。各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提升乡村文明建设专项行动水平。(胜利街道 刘晓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