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县成立
" 8月10日,高青县系农渔业专业合作社、鲁星渔业合作社、高青县新村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成立,成为我市首批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高青县政府注册服务大厅,县委副书记杨洪涛、市工商局及市水利水产局有关负责同志为首批合作社颁发了营业执照。
高青县系农渔业专业合作社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是我县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为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发展镇域经济,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的重要举措。合作社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自主经营,盈余返还,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合作社的成立,标志着我县深入贯彻新颁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已走在全市前列。积极发展和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符合国家政策,符合高青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并将以其机制与体制创新,为全县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贡献。(县农委 韩凤云 王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