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编办坚持三项制度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廉政建设,县编办积极坚持三项制度,认真开展机关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建设,严格办事程序,不断推动自身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廉政建设领导负责制。实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建设单位“一把手”负责制,编办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负责,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确定1名工作人员为日常工作联络人,与县纪委、县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保持联系,时刻将纪委有关文件要求和精神进行传达,确保机关全体人员能够及时学习到廉政建设新的意见和要求。
二、坚持廉政风险自查制。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原则,立足自身岗位,每周五例会学习会上,在全体工作人员中积极开展岗位潜在的“廉政风险”查找工作。由个人对开展的各项工作,从工作要求、任务目的、工作流程等方面入手,仔细查找问题,对发现的隐患,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并按相应程序进行整改,确保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开展自查工作以来,及时整改了因大意引起的2起文件起草风险点,确保了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廉政教育常态制。及时在机关工作人员中中开展廉政提醒预防教育,多次在周会例会学习上,组织学习上级下发新的文件规定、各项自律规定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迅速贯彻落实。邀请县纪委领导同志做廉政风险教育专题讲座,组织观看正反典型的党风廉政教育电教片3次,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开展机关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建设以来,全体工作人员极大提高了风险防范意识,牢固筑立起一道反腐倡廉的警示墙。